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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南沙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该文件由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才发展局四家单位联合印发。 文件内容主要有三点:一是认定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区范围内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同等待遇。 二是在南沙区工作、学习,满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可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这四项条件之一的,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 三是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