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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两年审结 2万多件涉港澳民商事案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2月18日        版次:A07G    栏目:要闻·时事    作者:董柳、黄慧辰、贺伟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黄慧辰、贺伟报道: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统一发布了20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近年来广东法院审理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有关生产经营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以及跨境投资、跨境婚姻、跨境务工等领域权益保护等内容,对广东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民商事案件进行指导。

  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法律制度不同、制度规则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流动的瓶颈。广东法院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原则,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推动依法平等保护、深化司法合作的衔接上聚焦发力,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各类要素深度融合进行了有益探索。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人身安全、公平交易、财产制度、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创业就业保护,依法充分保障港澳企业及港澳居民在内地投资、经营、创新创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据统计,去年以来,广东法院共审结各类涉港澳民商事案件2万多件,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今年1-11月审结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8488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374件。

  未经授权出售“钜记”食品 珠海一公司被判赔偿损失

  典型案例

  澳门钜记公司生产的“钜记”系列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珠海澳人岛公司是2006年在广东省珠海市成立的企业,经香港钜记公司授权,在珠海市出售印有“钜记”“钜记公司”字样的食品,与澳门钜记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相同类别,但未经澳门钜记公司授权。澳门钜记公司的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内地居民王某武经营的店铺购买产品后起诉,请求珠海澳人岛公司、王某武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澳门钜记公司赔偿侵权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判决珠海澳人岛公司、王某武停止销售印有“钜记”或“钜记食品有限公司”字样的产品并承担赔偿责任。澳门钜记公司、珠海澳人岛公司上诉后,珠海中院二审判决珠海澳人岛公司、王某武停止销售印有“钜记”和“钜记食品有限公司”字样的食品,并分别向澳门钜记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表示,本案依法维护澳门企业在内地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保障了大湾区内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内地法院对大湾区内知识产权实施的最严格司法保护。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就香港居民倪某雄与内地居民冯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离婚判决。倪某雄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上述离婚判决。深圳中院经审查后,裁定对其法律效力予以承认。当事人未提出复议申请,该裁定已经生效。

  就该案的典型意义,法院表示,内地与香港居民通婚情况比较常见,对两地有关婚姻关系的裁判予以认可有利于稳定社会关系,减轻当事人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