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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规划面积近140平方公里 按照广州清远两市2019 年签署的《深化广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两市将高水平建设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统筹广清产业园、广佛(佛冈)产业园、广德(英德)产业园三个园区和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协同发展,形成“一区三园一城”管理模式。据了解,三个产业园由广州开发区主导开发建设,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由广清两市政府共同主导规划建设。 《规划》披露了“三园一城”较为详细的发展指引。其中,广清产业园、广佛(佛冈)产业园、广德(英德)产业园、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规划面积分别为39.39、27.4、36、37平方公里。换言之,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规划面积合计近140平方公里,而“重点建设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被列为该规划近期行动计划之一。 据《规划》,广清产业园拟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及新材料、泛智能家居、医药制造、汽车零部件、专业服务业,打造华南制造总部创新引领区;广佛(佛冈)产业园拟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转化中心;广德(英德)产业园,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电子信息、都市农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产业标杆区;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拟打造国家级南部新型物流枢纽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供应链枢纽。 将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先进经验 《规划》提出,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先进经验,以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为试点,创新合作机制,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广清经验”。 《规划》提出,立足当前广清产业合作财税分配基础,以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为试点,协商建立公平互惠的税收分成制度,构建有效激励的利益共享机制,并推广应用到其他共建园区。 按照《规划》,在合作区经济管理方面,在合作区设立合作区领导协调常设机构,统筹“三园一城”协同发展;在“三园一城”分设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接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赋予的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支持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创新组建方式和管理模式,在条件具备时设立法定机构负责合作区的开发管理。 《规划》提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的管理职权,除确需由省级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以清单形式依法赋予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授权合作区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预算,在合作区设立独立财政机构及金库,自主负责合作区内的财政预决算管理;在合作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资机制,省给予优先审批。 按照《规划》,在土地审批方面,将省政府对广州市政府的土地管理权限延伸到合作区,合作区享有广州市行政区区级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依法依规赋予合作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土地出让方案等审批权限;请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将合作区纳入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