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王君报道:24日上午,广州南沙自贸区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珠海横琴新区法院在深圳联合签署了《关于中国香港籍、中国澳门籍特邀调解员资源共享和调解互认工作协议》《关于构建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和共享司法资源等诉讼服务机制的协议》《关于中国香港籍、中国澳门籍共享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三份协议,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据介绍,三份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同时也将强化广东三个自贸区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协作,探索自贸区法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 根据《关于构建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和共享司法资源等诉讼服务机制的协议》,三家自贸区法院可通过内部协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跨域送达、跨域阅卷等跨域司法服务。 《规程》规定,对于三家法院各自聘任的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由三家法院汇总建立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共享名册。该名册中的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均被认可为三家法院的特邀调解员。 依据《规程》,共享名册中的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可根据纠纷各方当事人的选择或协议法院多元调解中心的指定,主持进行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港澳籍特邀调解员主持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协议法院审查后,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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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家自贸区法院联合签署合作协议:
实现区域司法资源共享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2月25日
版次:A02
栏目:要闻·政务
作者:董柳、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