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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326项服务清单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通讯员 岳瑞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具体体系、体制、制度、政策,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东是全国税收第一大省,广东税务系统将如何进一步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紫骊接受羊城晚报专访,谈到省税务系统将重点在五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 1 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上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 羊城晚报:四中全会着眼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广东税务系统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将如何贯彻落实这六个方面的要求? 吴紫骊:按照四中全会着眼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出的6个方面要求,广东税务系统将不断健全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到税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落实到税收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我们将主要从完善“政治统领”机制、“纵合横通”机制、“责任传导”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这四方面发力,主动适应税务系统“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要求,构建“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新纵合横通加强党建机制体系,继续完善和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执纪问责。同时,深化构建税务系统大监督格局,一体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2 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 羊城晚报:《决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广东税务系统如何落实这项部署要求? 吴紫骊:税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责任重大。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把减税降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实打实、硬碰硬推进落实,今年1-9月,广东省(含深圳)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315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减税2131亿元,占全国新增减税(15109亿元)14.1%,减税政策导向性不断增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接下来我们将贯彻《决定》的部署,把落实政策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上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在政策落实方面,我们将持续完善减税降费工作制度机制,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地。在依法用好地方税权方面,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我们都会本着鼓励创新、依照立法精神,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税收支持。同时,我们还将深入开展政策研究,特别是要对照《决定》提出的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部署,积极推动完善鼓励和促进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兴战略产业的支持力度,围绕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放宽创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加强高端人才税收激励等建言献策,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稳链补链强链、解决“卡脖子”问题提供税收动力。 3 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 羊城晚报:广东面临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在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实过程中,广东税务系统当前和今后的“发力点”在哪里? 吴紫骊:这次全会总书记工作报告专门强调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也是唯一写进《决定》的国家重大战略,足以体现广东履行好先行探索的重大使命。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上,广东税务系统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以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为切入口,让税收更为广泛地融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 如今,我们正举全省税务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前期,省税务局制定了推进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6大类29项任务清单;与深圳市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起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了7方面31条合作事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围绕促进大湾区资本流动、扶持技术创新、鼓励人才流动、促进货物流通、加强协调合作5个方面,拟定了若干项政策建议并向上级部门报送。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策梳理,认真学习借鉴京津冀、长三角、雄安新区、上海自贸区等地已享有的优惠政策,形成一批政策储备,并积极主动向税务总局汇报沟通,加快推动一些创新政策在大湾区先行先试,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我们还将进一步健全大湾区税务合作机制,做好国际税收管理服务,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助力我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4 在提升税收治理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 羊城晚报: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请谈谈近年来广东税务系统在完善制度和治理体系上进行的探索和实践。 吴紫骊:近年来,结合广东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在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我们突出做好“四个坚持”,不断加大税收改革创新力度,已经取得了一批建设成果。 ——坚持依法治税,确保税收现代化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进。在税收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全过程,筹划税收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税收工作采取法治方式,评价税收工作彰显法治精神,规范税收执法注重法治程序,税务队伍建设突出法治素养,为广东税收现代化过程增添了鲜明的法治内涵。 ——坚持强基固本,着眼机构合并后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标准不尽统一、职责边界模糊、业务差异凸显等问题,我们制定实施了广东税务《关于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的决定》,推动税收政策、管理、服务、执法迈向全省统一。目前,广东税务系统已形成全国首个办税厅管理规范等全省性制度近78项、信息系统6个、集成项目14个,2020年初将再集中推出一批建设成果。 ——坚持信息化引领,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融合推进、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打造基于互联网生态,以电子化办税、大数据管控、全过程服务、智能化提升为特征的新型税务信息化体系。近日,全国首个全功能移动办税小程序“粤税通”上线,涵盖112项办税功能,实现掌上办税“一件事一次办”。 ——坚持人才强税,深化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建立知事识人体系,最大限度盘活人才资源,打造一支胜任税收现代化使命的干部队伍。 5 在营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上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 羊城晚报:为打造广东税收营商环境新高地,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做了大量的工作,涌现了一批创新成果。《决定》对改善营商环境也做出了部署,广东税务系统在这方面有何新思路? 吴紫骊:在前期努力的基础上,我省税收营商环境稳步提升,其中,今年纳税人满意度广东排名全国第10,比去年大幅提升10位。 我们也认识到,在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上,还有更大的进步空间。结合我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我们持续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重点在压减办税时间、简化审批流程、丰富办税渠道等方面取得突破,大力构建电子办税为主、自助办税和实体办税为辅的办税格局,推动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不动产交易集成服务、“一次不用跑”改革等走向深入。目前已经有一些改革措施逐步推出,我省税务“一次不用跑”改革涵盖了326项服务清单,已经在珠三角地区推广,12月底前在全省推开,并继续拓展“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贯彻《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要求,注重从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做决策、推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减轻税费负担、健全服务体系、完善税务监管,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切实优化广东税收营商环境,为企业投资发展浇灌一方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