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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招生政策今年起发生重要变化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超招生计划将摇号录取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18日        版次:A04    作者:蒋隽

    

  羊城晚报记者 蒋隽

  17日,广东省教育厅召开中小学招生入学和减负工作新闻通气会,解读即将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义务教育】

  严禁“掐尖”抢生源

  《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且需跨县(市、区)域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严禁举办重点班

  《意见》明确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出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意见》还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学校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高 中】

  “指标到校”不得设分数线

  在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全省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二是完善自主招生办法。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可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三是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四是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地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完善并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