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3日,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通告,全文如下: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武汉市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联系电话:027-85729696, 027-85751277,027-85678311,027-85798437 联系人:汪亮 13627104336 接受捐赠户名:武汉市慈善总会 账号: 421860158018170139664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860158) 联行行号:301521000021 2.武汉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027-82788599, 027-82210181,027-82812604,027-82858499,027-82856122 联系人:骆钢强13297963117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等。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 武汉市公安局 周警官 027-85395087; 章警官 18302795638; 朱警官 18302795633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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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发布第4号通告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24日
版次:A03
栏目:关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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