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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3月2日深夜,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提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13条要求。 第4号通告指出,当前,广州市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依然存在。全体市民及来穗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个人防护: 保持1米以上间距 请广大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勤洗手、常清洁,外出按要求戴口罩,搭乘公共交通时尽量减少交谈,购物、付款、等车等保持适当间距(1米以上)。 抵穗人员管理: 所有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 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抵穗当天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 尚在境内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返穗。疫情严重地区返穗人员须接受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人员抵穗次日前均要进行核酸检测。 境内其他地区抵穗人员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到指定医院排查治疗。所有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并进行分类管理。 复工复产单位: 员工集体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 复工复产相关单位要指定专职健康管理员,指导督促员工在“穗康”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申报,对重点人员落实隔离健康观察;加强办公、生产、休息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管理。降低员工集体宿舍人员居住密度,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商业服务区: 电影院等暂缓开放 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会展等商业单位在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的基础上,严格实施出入人员体温检测、戴口罩等措施,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中心、拍卖场所、大型会展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 特殊场所: 养老院、月子中心等加强监管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监狱等监所单位,精神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等人员集中重点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 公园景区: 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 公园景区等开放空间必须严格出入口管理,入口必须有醒目的提醒提示和防控知识宣传。场所内尽量减少“人际接触”,积极采用预约服务、定点服务等方式,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加强对人群直接接触的共用服务工具、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等。 学校: 督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做好防控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重申学生不提前返校纪律要求,督促指导外籍教师和留学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 对四类患者开展“核酸大筛查” 各级各类医院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均要从指定出入口进出并佩戴口罩,进入医院前要进行体温检测。二级及以上医院除急诊和发热门诊外,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 开展核酸大筛查,对发热门诊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普通门急诊患者、在院和新收治入院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加强新冠肺炎病人出院管理,严格把握出院指征,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加强复阳患者管理,复阳患者在医院继续单人单间隔离观察,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按照确诊病例处理。 重点群体: 确保保安、快递等防控无盲区 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护工、保洁、保安以及餐饮、快递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防控管理,做好健康筛查,加强疫情防护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保障,对其居住生活的集体宿舍、餐厅等场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推广“穗康码”应用: 进小区(村)要验“穗康码” 广泛发动市民群众使用“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生成个人“穗康码”。在居住小区(村)等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场所,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需要出示“穗康码”,接受查验后方可进入。各单位在进行“穗康码”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鼓励错峰上下班: AB角轮班等方式减少人员集中 鼓励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通过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网络办公、AB角轮班、错峰上下班等灵活办公形式,降低人员集中度。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密切关注市内地铁、公交客流情况,科学调度,减少人员在地铁、公交站内聚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