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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 林业、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办涉野生动物的行政违法案件,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重点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措施、合法来源证明进行检查,积极排查野生鸟类迁徙地和栖息地、陆生野生动物繁衍地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重点加强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重点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