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涉假冒伪劣或非法经营医用物资 58人被刑拘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3月16日        版次:A05    作者:丁玲、戚耀琪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丁玲、戚耀琪报道: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第42场疫情防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法治宣传”专题)通气会。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为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出实招,严打各类涉疫违法行为。从1月23日至3月7日,广州立案查处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84宗,查获违法经营的口罩118万只。

  涉疫商品价格监管方面,截至3月11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疫价格违法案件274宗,办结案件70宗(哄抬价格案28宗),罚没金额约71.74万元,罚没金额超过10万元的有2宗,查办案件数量在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中位居第一。

  针对疫情发生以来的制售假劣、非法经营医用物资违法犯罪活动,广州警方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1月20日至3月11日,共查处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非法经营医用物资案件33宗,刑拘犯罪嫌疑人58人。其中,成功侦破“2·06特大销售假劣防护服案”,刑拘7人,合计查扣、追缴假防护服约16000套,假口罩64000个。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表示,截至3月14日,广州全市法院共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1899件,审结137件。其中涉疫情的有13件。涉及疫情的案由主要包括消费者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经营者以防疫物资被征用为由拒绝发货;消费者主张购买的防疫用品为“三无”产品等。

  同时,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民生案件的公平高效、合理有序审理,广州市法院制定了审理指引,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标准;并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的通知》,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