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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门票能不能退?值得深究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3月20日        版次:A10G    作者:赵亮晨

    

  东京奥运会何去何从还是个谜,奥运门票能不能退,也成了众说纷纭的“罗生门”。

  据3月18日《朝日新闻》报道,根据东京奥运会的购票协议,疫情属于规章中的不可抗力,因此如果造成奥运会延期或取消,组委会无义务退票。但不久之后,东京奥组委就出面辟谣:“规则中没有具体的关于疫情的分类,因此新闻内容不符合事实”。

  细品一下奥组委的“澄清”不难发现,这条新闻不相符的事实只是条款文字的出入,奥组委其实并没有直接否认“不能退票”,而是巧妙地回避了这一点。

  东京奥组委的态度,和东京奥运会是否延期或取消一样,都是在尽力延宕作出结论。但能否退票,确实成了很多人的心病,毕竟东京奥运会的票价不菲。而且,此前的东京马拉松赛因为疫情取消了大众赛,就没有退还报名费。

  大型赛事因为不可抗力取消,主办方的确可以免除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所有责任。

  因为疫情,不能让购票者履行合同约定的现场观看比赛的权利,这一点显而易见,主办方可以不被认定为违约;但是,主办方无法履行退票的原因,就不是那么明晰了——网络购票,退票并没有技术障碍;比赛如果未能举行,很多原本通过票价来覆盖的成本并没有产生,主办方又凭什么让消费者来承担损失呢?

  虽然消费者购买了门票,就意味着接受了主办方的约定,但即便是合同约定,也要符合公平原则,否则就成了“霸王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赛事、演出取消,国际上的行业惯例,其实更多是退票处理。笔者在2017年曾计划去曼彻斯特看一场计划已久的演唱会,没想到在演出前一个月,演出场馆曼彻斯特城市球场遭遇恐怖袭击。演出宣布取消后几天,笔者就收到了退款。

  诚然,奥运前期投入成本巨大,全额退票对组委会压力很大,这一点可以理解;但这并不构成通过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转嫁经济损失给普通消费者的理由。

  当然,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东京奥运会即便不能如期举行,至少延期的可能还是远高于就此取消。如果最终只是延期的话,相信主办方面临的退票压力就会小得多;毕竟在绝大多数时候,奥运门票仍然是一种稀缺品。   ·赵亮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