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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杨志远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兴银(广州珠海)特转20200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晏琴、熊才林的下述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杨志远(身份证号:35022119750 9243553)。请你方立即向杨志远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义务。 截至转让基准日2019年7月30日,转让标的为晏琴、熊才林贷款本金2357942.86元,利息人民币145050.48元,代垫诉讼费用人民币51000元。相关合同为:兴银粤个抵借字(珠海)第391649072101000号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 特此通知。 转让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受让方:杨志远 二0二0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