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 □何勇 “要价”20万元,你会想到什么?一辆车,还是一间房?很遗憾,这是一个孩子在网上被喊出的送养补偿“价码”。近日,“高管性侵养女事件”被曝光,引发人们对领送养问题的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各类私自送养孩子的信息,在网络中不断蔓延,隐匿在QQ群、论坛等社交网站中。“养不起”、“很意外”等成为私自送养的主因,同时标出数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的“补偿”。(4月14日《北京晚报》) 其实,民间的私自送养、私自收养现象,由来已久。早在二三十年前,笔者老家就有不少一心想生男孩的人将超生女婴私下送人。只不过在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民间的这种私自送养、私自收养,不再通过熟人作为中间人进行送养、收养,而是通过在网络上发布送养、收养信息,范围也由过去局限于一乡一县扩大为全国,“补偿”金额更是由过去的意思一下上升为数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送养、收养孩子俨然演变成了实质性的买卖儿童,也导致孩子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变成性侵儿童犯罪的温床。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健康成长,必须切实铲除“收养黑产”。对“收养黑产”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获益者,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和打击,有必要以拐卖儿童行为、遗弃子女行为进行追责,将他们绳之以法。同时,互联网平台要负起社会责任,不仅要及时下架、清空平台上各类“送养孩子”“收养儿童”信息,而且有必要将相关信息和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追根溯源,进行查处。 但是,我们也需要清醒地看到,在现实生活中,私自送养、私自收养的情况确实存在。滋生“送养黑产”一个重要原因是,送养人与收养人往往不符合法定的送养、收养条件,但又确实存在送养、收养需求,只得通过不合法的方式私下送养、收养。 从根本上铲除“收养黑产”,除了堵塞之外,还需要疏导,二者缺一不可。这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疏导私自收养,规范私自送养,将私自送养、私自收养引流到“依法”“合法”送养、收养轨道上来,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一方面,放宽送养、收养的形式要件,满足一些特殊群体的送养需求,而不是把他们逼上非法送养道路。另一方面,降低办理收养手续的门槛,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负起法定监护人责任。
-
即时新闻
对收养黑产宜“打”“疏”并举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4月15日
版次:A09
栏目:时评
作者:何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