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近日,深圳市委在全省率先专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撑”检察建议,强调保障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明确将各单位回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深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荣斌介绍,《意见》共13条,最大的亮点是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具严肃性和权威性。“《意见》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检察建议相关事项采取调查核实的,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妨碍。”
《意见》规定,经检察机关督促,被建议单位仍存在反馈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拒绝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等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等,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并建议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问责。
《意见》还明确,建立对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的绩效考评机制,将落实检察建议和保障检察建议事项调查核实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定期听取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形式,推动有关单位支持和落实检察建议工作。
(董柳 韦磊 孟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