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春:
本会已于2019年11月4日受理申请人武汉卓悦明达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方及刘杰关于信托纠纷之案〔案号为:(2019)穗仲案字第14156 号] ,现定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江湾大酒店A座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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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春:
本会已于2019年11月4日受理申请人武汉卓悦明达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方及刘杰关于信托纠纷之案〔案号为:(2019)穗仲案字第14156 号] ,现定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江湾大酒店A座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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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