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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戚耀琪 4月22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政策的推出,在车企期盼之内,也在人们意料之中,它更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产生稳定和刺激的作用。 A 延续支持政策是与国际看齐 2019年6月,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曾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一次是对之前政策的延续,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随后第二天,4月23日财政部又发出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并于即日实施。这被业界看成是对于在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上继续再加码。 之所以要完善补贴政策,这是因为尽管中国新能源汽车2019年已经达到120.6万辆,但 2019年销量同比还是下降4.0%。随后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至今,1-3月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继续下降56.4%。如果不尽快遏制这个势头,好不容易崛起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会受到重大打击,进而影响人们对其未来的乐观预期。因此,延长补贴支持政策,有利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市场消费、进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政策,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年底,同时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年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由2015年平均约160公里增长到2019年平均约350公里,平均电耗由2015年约17千瓦时/百公里降低到2019年约14千瓦时/百公里,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由2015年平均约95瓦时/公斤提高到2019年平均约150瓦时/公斤。那么在2020年还是会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但是会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 到2021年-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B 燃料电池要推行“以奖代补” 此外,燃料电池再次被提及。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形成初创企业400多家,社会资本投入燃料电池汽车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目前,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缺失,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消费端的补贴政策局限性日益显现。 这一次,政策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上能够取得突破。 为了带动消费,政策也再次提出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这种政策确实是有针对性的。目前公务用车的采购基本上还是以传统燃油为主,原因之一就是很多部门开展公务可能要跑长途,甚至去到农村山区,那么汽油车就要比纯电车更没有后顾之忧。可见观念还没完全扭转与放开,也是和超长续航纯电车价格偏高、并未普及、充电不便有很大关系。 C 推广规模上限 200万辆 从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最终要靠市场的力量。在产业发展初期,通过补贴等方式降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成本差距,有助于快速扩大规模、启动市场。随着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将产生规模效应,与传统车的差距加快缩小,补贴等政策相应逐步退出。 设置补贴规模上限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累计销量超过20万辆的车企在一年内完成退坡后,消费者不再享受个税抵免优惠。英国、德国、美国加州设定补贴资金总规模上限并采取先到先得制。 参考国际经验,我国从2020年开始设定每年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上限约为200万辆,按此规模到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效益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价比将进一步提升。具体操作上,根据新能源汽车上牌数据,在年度销量接近200万辆时,四部委将提前发出通知,明确补贴标准调整时点。同时,给企业留出过渡期,保证市场平稳。 借鉴国外做法,为避免补贴资金大量流向奢侈消费,此次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四部委将以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以及产品官方指导价等作为依据。不过,对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执行30万元限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