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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布

576家单位在列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4月29日        版次:A07    栏目:今日·广州    作者:陈亮、穗环宣

     广州重视水环境治理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亮、通讯员穗环宣摄影报道: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近日公布了《2020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下称《名录》),共有576家单位。

  这些企业为何被列入?

  记者留意到,《名录》中有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以及全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二级以上医院等。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排污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但不一定是排污大户或违法违规企事业单位。

  《名录》共收录重点排污单位713家次,其中列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179家,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115家,列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有292家,列入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127家。剔除重复的单位后,实际单位数量为576家。

  据悉,生态环境部门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规定,将符合筛选条件的企业纳入对应类别的名录,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

  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列入年度重点排污单位中的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要按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指挥中心联网,接受市生态环境局的实时监控。

  此外,企业应当公开企业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目前,《名录》里的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区分局分级负责重点监管,采取网格化管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部门不定期对各企业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