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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速公路完成收费系统优化

ETC车辆通行费 明日起由分段扣费改为

分段计费合并扣费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05日        版次:A03    栏目:五一拥抱阳光·时事    作者:王丹阳、粤交综

  羊城晚报记者 王丹阳

  通讯员 粤交综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6日零时起,广东收费公路将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广东高速公路已完成收费系统优化改造,实现了ETC车辆一次行程一次扣费、一张账单、一次告知、一张票据。

  一次扣费 出口时显示全程金额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收费采用分段扣费方式。但为了适应广大ETC客户的需求,广东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ETC“费显”点亮工程。

  自5月6日起,广东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式将由ETC“分段扣费”调整为“分段计费、出口合并扣费”;ETC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在出口车道的收费显屏将显示全程金额并一次性完成扣费。

  一张账单

  可查询当月消费次数

  据了解,ETC车辆如需查询高速公路通行记录和费用,可登录“粤通卡ETC小程序”,点击开通“发送高速通行通知”,即可在行驶高速公路后通过微信自动接收高速公路通行信息;还可通过登录粤通卡APP、粤通卡ETC小程序、粤通卡公众号和粤通卡官网等方式查看。

  此次,广东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对ETC账单内容也进行了优化,用户不仅能查询到具体通行时间、入口省份、入口站点、出口省份、出口站点以及交易金额等通行信息,还可查询月结账单,统计当月的消费次数和花费汇总。

  一次告知

  告别扣费多次提醒

  6日起,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后的扣款提示采用一次告知方式,告别因分段扣费导致的多次扣费提醒。

  对于ETC储值卡用户,车辆驶出出口车道时,根据费显屏上显示的全程金额直接从账户中扣费,并在费显屏上显示余额。

  对于ETC记账卡用户,车辆驶出出口车道时,按照费显屏上显示的全程金额记账生成出口交易记录,结束行程后4个自然日内ETC合作银行根据出口交易记录对ETC客户进行扣款,并向客户发送扣款短信,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动推送扣款提醒。

  一张票据

  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

  广东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后,ETC用户可于6日起,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票根”APP)、小程序、网站获取电子发票,车主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实现“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如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现在,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