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娇: 本会已于2019年7月12日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市浩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黄佳勉、黄新娇、李智东、张美玲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穗仲莞案字第9552号]。因仲裁庭未能在原定公告日期作出裁决,现本案已于2020年5月6日作出裁决。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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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0)穗仲公字第370号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09日
版次:A06
栏目: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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