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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东莞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巧利:

带着抗疫观察和建议上两会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11日        版次:A02    栏目:要闻·政务    作者:丰西西、郭思琦

    

  羊城晚报记者 丰西西 实习生 郭思琦

  从年初到如今,住粤全国政协委员、东莞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巧利一直在忙碌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人们原本平静的生活,作为疾控人的她理所当然地冲在了最前面,并积极投身于调研工作,把战疫一线的观察和思考写进了建议,准备带上今年全国两会。

  她一直奋战在抗疫一线

  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广东首例输入性确诊病例,这场抗疫的“广东时间”正式开启。疾控工作者是防控工作中的“尖兵”,他们被称为是“离病毒最近的人”。张巧利就是其中一员。

  张巧利所在的东莞是外来人口聚集的城市,对外交往合作密切频繁,在不同阶段防控压力都很大。疫情发生以来,张巧利带领团队全身心投入在工作中。“越是在这个时候,我们疾控人就越要有使命担当,越要能站得出来、顶得上去,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她说。

  作为东莞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巧利每天都奋战在抗疫前线。“会议不停,电话不断”是她的工作常态。“常规文件到深夜才有空去看,有些工作也要到深夜才有空思考如何安排,因为那时候电话少。”张巧利说。

  张巧利从事疾控工作20多年,有着丰富经验和高度敏锐感。今年3月底,她通过全国政协社情民意平台反映了自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希望国家卫生健康委尽快公布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信息。张巧利说:“成效很好,在多方呼吁下,4月1日起,国家卫健委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各省市也陆续公布了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信息。”

  建议修改传染病防治法

  回顾过去一年的履职,张巧利感到十分充实,递交的提案办理情况总体上令她满意。“相关部门答复迅速,不到3个月就收到了提案主办单位的答复。答复比较诚恳,对可采纳的建议积极采纳,对尚不能完全采纳的部分予以解释并纳入以后的工作内容。”张巧利表示,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她将把此次战疫中的观察和思考写进建议,带上今年全国两会。

  针对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应如何更好地适应防控需要,是她即将带上会的一个“重头”建议。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1989年颁布以来,在2004年和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颁布,这些法律为我国一段时间内依法防治传染病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如今情况有了新的变化,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到了需要修订的时候。

  在仔细读完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后,结合实际工作,张巧利指出,目前传染病防治法中对各级政府的职能权责未能明晰,造成基层政府特别是县市人民政府在处理传染病疫情时,难以做到及时、公开和透明。例如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传染病防治中要起到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但是,在关于各级政府对于传染病的预警和公布传染病疫情方面,恰恰又没有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权限;另外,第19条明确“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但它没有提到县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也就是法律没有授权。”

  “对于县政府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在公布传染病疫情方面没有明确授权,实际上还是制约了地方政府在处理疫情时的及时、准确。一旦老百姓认为没有做到及时公开、透明,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另外一方面传染病的防控需要群众的参与,如果群众不知情不能够很好的参与配合的话,那么也容易延误疫情处理。”张巧利说。

  她还指出,目前传染病防治法中的部分条款和一些新颁发的法律法规不吻合,建议尽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提出“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的建议,建议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供信息,有需要的部门可以及时获取运用这些信息,让部门间协作更顺畅,把大数据带来的有利作用固化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