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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当奶粉卖:各地都应开展必要排查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14日        版次:A06    栏目:时评    作者:朱昌俊

  □朱昌俊

  针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头娃娃”假特医奶粉事件,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宣传负责人5月13日回应记者称,调查小组在尽力安抚患儿家长情绪,家长们提出的诉求是要求涉事门店及相关方赔偿。目前调查小组已联系涉事企业,且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该宣传负责人还表示,调查小组已在12日接触一名患儿家长,此后会继续与其他家长见面。(今日羊城晚报A3版)

  国人心中的奶粉安全阴影,相信多数人都会有所了解。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原以为像三聚氰胺那样的悲剧不会再重演了,但在现实面前,所有人都显得想象力不足。这次发生的“大头娃娃”事件就提供了一道刺痛人心的注脚。

  需要提醒的是,与过往发生的奶粉质量事件不一样,这次事件就目前来看,主要可能是经销方有意误导乃至欺骗消费者,将固体饮料当特医奶粉对外出售。而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在长期食用这种“固体饮料”后,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目前,这些患儿均已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

  明知道是固体饮料却当作特医奶粉卖给消费者,经销方昧着良心的行为,无异于是对孩子的直接加害。这个事情的后续追责,恐怕不能止于民事赔偿,司法部门更应该介入。但是,在追责经销方之余,同样要追问的是,一家如此“睁眼说瞎话”的母婴店,且在一个县城有多家分店,为何未能被及时查处?要知道,奶粉可是特殊类商品,在之前,当地相关部门有无接到过相关投诉?

  尤需正视的是,目前涉事母婴门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的47件“倍氨敏”固体饮料已全部售出。这一事实背后对应着多个必须迅速查清的疑问:一、该店将固体饮料当作奶粉卖的恶劣行为,到底持续了多长时间?是否仅仅只是售出47件“倍氨敏”?二、这些已经售出的固体饮料,到底流向了何方,是否还有其他“受害者”?

  另外,此次事件之所以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不仅因为它又一次触碰了无数人心中的奶粉安全阴影,还因为,该现象在郴州近一年内已是第二次发生。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与此次事件不同的是,上次事件是当地公立医院的医生直接以处方方式将实为固体饮料的“特医奶粉”推销给了儿童家长,并且涉事药店就在当地医院内。而直到今年3月底,部分家长还在网络发布维权“联名信”。

  如果说最新爆出的案例,是经销商的恶意误导,那么,上一次事件中医生的“误导”,无疑更让人后怕。它很难不让人追问——如果医生都不可信了,还能相信谁?而不管是经销商还是个别医生,部分家长经由他们的“推荐”结果让自己的孩子“受害”,这都提示了一种新的奶粉安全危机,那就是即便是在质量安全的情况下,也并不意味着消费者给自己孩子购买的“奶粉”是真正可以安全食用的。对此,家长可能不得不有更多的警惕意识。而面对一个地方接连发生两次同类事件,各地监管部门都应该有自觉警醒——“指鹿为马”的奶粉销售乃至医生让患者“入坑”的现象,是否仅仅只是郴州一地存在?

  因此,此事的“善后”,至少包括两部分。一者,事发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对受害儿童展开必要的检测和救助,并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再制造“二次伤害”。与此同时,应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监管失职行为,并及时堵住监管漏洞。而在最新的回应中,永兴县方面回应称,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但上次事件中,医生的错误“处方”背后是否有不当的利益动机,恐怕有必要复查;二者,其他地方也应该举一反三,对于把固体饮料当奶粉卖的行为,展开必要的市场排查。在涉及孩子安全的事上,不要怕“麻烦”,不能怕“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