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修改口头遗嘱效力、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专家认为,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更加符合公民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从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亮相,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现行继承法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特别是针对民众关心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等问题给予回应,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时代的发展也让遗嘱形式愈加多元化。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继承法规定的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基础上,增加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为有效的遗嘱形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人想更改曾经立下的公证遗嘱内容,只有前往公证处才能进行更改。因为根据现行继承法,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条规定,给一些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造成了更改遗嘱的不便。 为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草案同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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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18日
版次: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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