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平台:无行为能力人无监管时打赏经确认可退费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20日        版次:A04G    栏目:要闻·时事    作者:秦小辉

    

  广东盈隆(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表示,如果证明是孩子消费的,根据《民法总则》,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进行消费,家长不追认,是无效行为,平台应该退款。如果平台要求家长提供孩子的消费证据,这也是合理的。

  19日下午,涉事短视频平台通过邮件方式回应本报称,工作人员正在和家长沟通,希望家长提供有效信息以助于工作人员核查,后续工作人员也会和未成年人进行沟通,尽快推进处理,无行为能力人在无监管时进行的打赏,一经核实平台会启动退款流程。对于未成年人,平台提供了青少年模式,该模式下无法进行充值打赏行为,且观看内容经过特殊筛选;同时平台严禁诱导未成年打赏,一经发现,账号将永久封禁。(秦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