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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警官也是村官: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东莞开花结果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28日        版次:A10G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燎原

  

  □燎原

  公安干警一直给外界这样的感觉:不是在战斗,就是奔赴在战斗的路上。

  在东莞,随着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化,社会治安基本面迎来“拐点”。但东莞是个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型城市,挑战和压力也显而易见,因此,不可掉以轻心。“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打造,需要强有力的公安队伍来保驾护航。怎么办?

  5月26日《羊城晚报》报道,东莞市将一批“政治过硬、责任心强、有志于扎根社区(村)、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下沉到社区,具体负责“耕耘”好各自的“责任田”。

  和过去办案时的无限纵深、“打一枪换一地”相比,这片“责任田”相对稳定,面积可量,但工作的职责和压力不小:下沉社区的民警需要从事基础信息搜集、治安管理、消防监督检查、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由此可见,下沉的社区民警,已由过去一个个案件的“办案专家”,变身为某个片区全方位管理和服务的“大管家”。

  这个“大管家”绝非徒有虚名。东莞市委组织部和东莞市公安局联合发文,为“大管家”履职、干事、创业和服务居民撑腰:负责“责任田”方方面面社会问题的社区民警,同时担任社区(村)党工委副书记。

  这样,下沉社区的民警,不仅仅是东莞市公安局派出的一名警官,同时也是社区(村)的一名村官。警官和村官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基层合体了。

  和过去的警官不一样,下沉社区的东莞警官同时是一名村官,要求他不只是公安业务能手,还需要是“责任田”(社区)管理、服务和资源整合的能手,需要其从整体上更好地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提供服务。

  警官同时也是村官,那么,其身上所肩负的职责,除公安局赋予外,还有所在社区(村)赋予的相关职责。这样,警官在开展公安业务的同时,可名正言顺地开展村官所对应的工作。但这个由警官担任的村官和其他村官又不一样,因为其职业属性带来的灵敏嗅觉,能在走街串巷入户走访中,迅速而精准地发现问题,进而能更及时控制问题、化解问题。

  这样,警官真正从源头上融入了社区,使一个个原本陌生的社会单元,转化为警官眼中日渐熟悉的熟人社会。这有利于创新群众工作,以预防为主,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而这,正是57年前,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浙江省诸暨市“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

  东莞充分学习“枫桥经验”,并将其融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使“枫桥经验”在东莞社区的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

  截至目前,东莞全市已有760多名社区民警扎根社区兼任村官,他们以激情和汗水持续浇灌着各自的“责任田”,看着责任田“开花”,也和老百姓共享“责任田”里丰盈的劳动成果。

  半个多世纪的沧海桑田,历经诸多风雨洗礼的“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正在东莞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