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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公司注销 业主还能拿到产权证吗?

省自然资源厅:买的是合法建的房子,可单方办理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03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赵燕华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我在200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直没有拿到产权证。现在开发商已经跑了,这家公司也注销了,该怎么办?”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上线“民声热线”节目时,就网友提出的这一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只要所购房子是合法开发建设的,可单方办理不动产权证。

  当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伟东带队上线“民声热线”节目。洪伟东表示,强化资源保障、助推复工复产是该厅近期工作重点。对广湛高铁等涉及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该厅予以重点保障。

  节目中,针对网友“开发商跑路、公司注销”的提问,该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处长韦红介绍,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买卖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需买方和卖方双方共同申请。不过,开发商已经跑路,也就不可能双方共同申请。针对这类问题,2018年底,经省政府同意,该厅专门出台了《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发商跑路,双方无法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只要所购买的房子是合法开发建设的,取得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以及竣工验收等批准文件,买方可凭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以及税费缴纳凭证,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另一位网友则咨询:他是城市居民,2000年购买了村里的一块宅基地,并建了一栋房子,现在想办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韦红表示,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用于建房的土地,城市居民不能购买。现有规定都明确,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