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广州检察机关用好“快”“严”“准”三字诀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截至5月31日已起诉120件136人,平均办理周期13.5天,并用平等保护、化解纠纷、热情服务“三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大战中履行检察职能 在大考中交出检察答卷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05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董柳、穗检宣

     广州检察机关指控的一宗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的庭审现场

     广州检察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文/图 董柳 穗检宣

  “快”“严”“准”打击涉疫情犯罪、“三招”齐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大考中,广州检察机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在大战中做出检察贡献,在大考中交出检察答卷。

  截至今年5月底,广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刑事犯罪181件249人,批捕284件338人、起诉120件136人;立案办理防护物资监管、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件,没有撤诉、不起诉,以及被法院判无罪、改变定性的案件。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广州检察努力。


  1

  涉疫情案件,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为5.2天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介绍,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刑事办案作为重要着力点,充分履行职责,用好“三字诀”,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一是向“快”要效率,营造打击声势。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大量涉疫情案件,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处理,其警示、教育作用就大大降低。因此,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机关建立快速沟通机制,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捕诉案件办理提档增速,确保涉疫案件依法从重从快高效办理。据统计,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案件,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为5.2天,平均审查起诉时间为13.5天。如白云区检察院办理的宋某均诈骗直诉案件,该院受理审查起诉后,利用刑事拘留期限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同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同日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

  二是向“严”要效益,凸显打击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考虑涉疫情犯罪的危害性,切实把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口,防止有罪定无罪,重罪定轻罪,依法严惩让顶风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也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同心抗疫、共度时艰。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70件73人,绝大部分为有期徒刑判决。如番禺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城、李某钦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及以上刑期,均附加罚金刑。

  三是向“准”要效果,保障办案质量。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8人不捕,确保不是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对2人以没有社会危险性不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避免“一刀切”。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候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涉疫情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诉讼监督融入捕诉业务,确保办案、监督两不误,精确区分犯罪与违法、此罪与彼罪。如:黄埔区检察院依法制发《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对两宗涉疫情诈骗案监督撤案;花都区检察院发挥立案监督职责,利用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宗涉疫情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

  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扰乱医疗秩序犯罪1件1人


  今年年初,被告人李苏颖在广州一定点收治医院住院部某病区护士站内,使用带针头的注射器挟持正在工作的护士张某,要求面见专家反映新冠肺炎情况,致张某右颈部皮肤损伤,后公安人员到场将其抓获归案。

  该案依法立案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关键证据,于3月16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李苏颖依法提起公诉,该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李学东介绍,除重点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有效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外,广州市检察机关还将打击重点放在利用疫情防控物资实施的诈骗犯罪,非法收购、出售、捕猎野生动物犯罪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等三个方面,为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

  如樊某琼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告人在1月下旬从湖北省返回广州后至被发现患新冠肺炎期间,不仅未按照规定实施居家隔离等措施,还多次外出购物、聚会,导致17人被隔离,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有效维护了公共卫生秩序。


  3

  三招助力复工复产:平等保护、化解纠纷、热情服务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广州检察机关竭力在大战中履行检察职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3月9日,广州市检察院印发《广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战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从依法打击犯罪、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等方面,提出13条服务保障措施,为企业有序、顺利复工复产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据介绍,广州检察机关紧抓“平等保护”“化解纠纷”和“热情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助力民众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平等保护”,即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涉企犯罪的同时,注意把握法律政策,对妨碍复工复产的刑事案件既注重依法及时受理、快速审查、高效办理,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涉嫌犯罪的,坚持慎捕慎诉,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促进作用。

  “化解纠纷”,即加大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稳妥处理因疫情隔离、治疗以及企业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监督申请案件,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复工复产第一线。确保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如黄埔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件中,实地走访了解疫情防控、承租人出入管理等相关情况,在确认该案依法不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规定后,专程前往广东台山开展和解工作,仅用了20天时间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热情服务”即进一步优化暖企措施,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司法需求,全面梳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企业涉及的4大类21个法律风险和相关问题,通过印发宣传册、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风险防控意见。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组织1360名干警下沉社区、企业等参与一线联防联控19148人次。例如,天河区检察院协助210家企业建立员工“三本台账”,为52家规模以上企业派发复工复产防疫物资,受到企业欢迎。


  典型案例

  南沙区检察院:

  用心用力化解矛盾纠纷,既维护员工利益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期间,南沙区检察院针对企业拖欠劳动报酬,引发员工多次信访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积极履职,主动介入,为员工追回劳动薪资45万余元,并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切实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该院在开展维护劳动者权益支持起诉工作过程中,发现某科技公司存在持续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极易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成立办案组,第一时间会同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人员针对欠薪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免费为该公司员工提供防护手套、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同时,以传染病防治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将违法拖欠劳动报酬对员工权益及企业运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与严重后果逐一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释法说理,该公司认识到欠薪问题的严重性,当场支付拖欠的部分劳动报酬,双方还就尚拖欠的薪资款项达成迟延支付协议,此前因劳资纠纷和疫情影响的部分员工也陆续返回工作岗位。后经多方督促,该公司已向员工支付了3个月的欠薪。

  该院结合该公司返还拖欠薪资的情况与积极态度,根据法律监督与保障复工复产并重的原则,向区劳动监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在该企业支付大部分欠薪或与欠薪员工达成后续支付协议的情况下,适当对企业减免行政处罚,有效减少了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保障了疫情期间职工就业岗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