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胜华 邓线平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经济特区。40年风雨历程,特区以小小的地理面积撬动起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奇迹,成为世界认识中国之治的首要窗口。珠海经济特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经济特区之一,在中央指导和省委省政府带领下,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特区建设之路,打造出中国之治的优秀城市范例。 推动民族复兴的历史选择 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棋子首先落在深圳、珠海、汕头等沿海地区,既是时代使然、国家所需,又在于广东特有的地缘条件与文化优势。 打开对外开放通道、开辟新的工业化路径的需要。我国创办经济特区的想法一提出,珠海就和深圳(当时的宝安县)一起成为首选的战略承载地。为何如此?从直接因素看,在于要利用港澳优势发展出口加工业。如1978年4月,国务院经济贸易考察组在港澳调查后提出,要借鉴港澳经验,把靠近港澳的宝安、珠海两县划为出口基地,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对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吸引港澳游客的旅游区。从深层因素看,这一想法的背后,是我国对工业化路径的重新选择。新中国建立后,我国走了一条进口替代的工业化之路,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但到20世纪70年代末,进口替代“一条腿走路”的弊端充分显现,劳动生产率不高,经济缺乏活力。与此同时,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大力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实现了快速发展。通过考察判断,我国深刻认识到,关门搞建设的工业化之路已经行不通,必须转换路径,更加重视出口,充分利用国外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壮大自己。这一路径转变,重塑了我国区域的比较优势,原先处于经济边缘地带的深圳、珠海,因毗邻港澳、华侨众多、面向海洋,成为开拓新工业化路径的战略突破口,承载起国家使命。因而,1979年1月,广东省委通知珠海:“为了加强对珠海地区的生产领导,建立出口基地,发展对外贸易,省委决定将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建制。” 先行先试、推进体制改革的需要。与世界其他经济性特区相比,我国经济特区的一大特色是具有更大的综合性。在创办特区伊始,广东就认为,特区应该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基地,还应是一个“窗口”、一个“试验场”。正是出于综合性改革试验的考虑,1980年3月,中央决定把“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并指出“中央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改革经济体制的一种试验。”邓小平同志更是深刻指出,经济特区“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所谓“大试验”,实质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人类历史上没有过的。当时的珠海、深圳等地,具备承载这一“大试验”的极佳条件。其一,不是经济重地,体制惯性小,阻力小,能够经受住“试验”阵痛甚至失败带来的波动。就像邓小平同志所说,“改革开放需要一个突破口,一块试验场,在这里放手搞,万一失败了也不要紧,就那么一小块地方。”其二,更为重要的是,深圳、珠海等广东沿海地区,具有鲜明的海洋型文化传统,干部群众眼界开阔,善于接纳新生事物,敢为天下先。如珠海在古代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近代澳门开埠后,珠海又成为中国最早直接接触西方文明的地区,率先沐浴欧风美雨,承接西风东渐,形成海纳百川、兼收并蓄、敢闯敢试的地域文化精神,从而为特区开疆拓土提供了强大文化支撑。 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促进祖国统一的需要。在选择经济特区的设立地时,港澳台因素至关重要。这一因素不仅在于便于吸引外资等经济层面的考量,还在于有利于推动祖国统一这一重大政治考量。其一,让先行地区缩小与港澳台之间的发展差距,增添人们对社会主义中国的信心。改革开放初期,一位国务院领导曾针对广东“逃港”现象说,对饥饿中的群众谈社会主义优越性没有说服力。可见,在毗邻港澳地区创办经济特区,一开始就有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增强社会主义吸引力的目的。对于港澳台同胞而言,通过经济特区这一窗口,可以充分增进对祖国的了解,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其二,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尤其是随着经济特区的经济引擎作用越来越大,港澳能够通过经济特区更加深入地融入内地产业分工体系,获得新的发展机遇。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珠海时就指出:“我们始终要不忘初心,让这里充满创新发展活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珠海经济特区不辱使命,从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蜕变成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演绎出中国之治的精彩华章。 引领观念更新,孕育时代精神。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是经济特区带给中国人极为鲜明的精神变化,也是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珠海经济特区的伟大实践是孕育这一思想变革的重要土壤。一方面,珠海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鼓舞全国人民坚持高举改革开放的伟大旗帜。如在改革开放,经济特区面临争议的关键历史时刻,邓小平同志于1984年、1992年两次视察珠海,并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从而有力坚定了全国人民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又两次视察珠海,要求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另一方面,珠海的干部群众敢于率先突破僵化观念的束缚,引领风气之先。比如,大胆试大胆闯,开办全国最早的“三来一补”企业、第一家中外合资酒店、第一个跨境工业区等;首先突破“不负外债”的传统观念,大胆利用外资、银行借款开展建设;突破“土地不能作为商品”的传统理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首创重奖科技人才,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新风尚。 探路高质量发展,丰富发展类型。与很多地区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同,珠海经济特区一开始就不为一时之得失所诱惑,摒弃了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道路,在全国率先把发展的质量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走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双赢”之路,呈现不一样的发展格局,丰富了我国发展方式的类型。其一,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加快发展。近年来,珠海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有的年份还排在全省首位。尤其是在发展质量上,高新技术工业企业发展迅猛,2019年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8.2%;经济发展效率高,2019年人均GDP达到17.55万元,位居全国城市第四。其二,发展质量与市民生活质量同步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强。2019年,珠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5万元大关,绝对值排在全省第五,增速位居全省第三。同时,珠海在生态环境上获得联合国“国际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等一系列荣誉,市民享有优美的宜居环境和良好的民生保障。 创新城市治理,创造改革经验。珠海经济特区不仅率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上起步早、成效好,获得“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等称号。如率先执行城市建设“八个统一”、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环境保护“八个不准”;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基础单元”改革试点,打造重心向下、资源整合、智慧互联、一体协作的最具合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全省地级以上市首个出台公共服务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以镇街为单位发布“平安指数”等。同时,以横琴新区开发和自贸区建设为龙头,在商事登记、金融创新、分线管理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服务“一国两制”,对外窗口典范。珠海经济特区在迎接澳门回归、维护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正确实施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珠海不仅是澳门资源能源和生活必需品主要供给地,还大大拓展了澳门的发展空间,如推动建成港珠澳大桥、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打造珠澳跨境工业区、粤澳合作产业园、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载体。经济特区又是我国向世界开启的“窗口”,是对外经济交流最活跃的地区、最能代表改革开放形象的地区。珠海经济特区取得的成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一个生动缩影,透过珠海经济特区这个“窗口”,世界更加真切地看到中国奇迹、中国之治的魅力。 在“二次创业”中扛起特区新使命 经济特区因改革开放而生、而兴。新时代改革开放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赋予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和战略定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时代,经济特区要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珠海经济特区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谋划和省委的部署,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归零”“重启”的心态奋力推进“二次创业”,扛起为全国全省改革开放贡献力量的新使命、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贡献力量的新使命、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和粤琼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合作贡献力量的新使命、为人民谋幸福率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使命。 在奋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探路尖兵”上展现“特”的精神面貌。特区之“特”,核心是精神之“特”。从历史看,经济特区之所以能保持蓬勃活力,关键就在于没有患上“政策依赖症”,而是在政策之“特”逐步弱化后,以改革创新精神自觉地创新体制、创新发展方式,从而赢得新的发展优势。这种改革的自觉、创新的胆识,是广东干部在改革开放中展现的特有的精气神,也是经济特区鲜明的精神标识。珠海经济特区要为新时代改革开放贡献力量,首先就要克服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惰性,坚决与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现象作斗争,“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推动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争做改革开放的领跑者。 在示范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能级量级上做出“特”的发展实效。特区之“特”,在于以先行起到发展带动效应,能够依托自身经济实力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外扩散。对于珠海经济特区而言,关键就是要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发挥珠江西岸核心城市、沿海经济带省域副中心城市应该有的功能作用。这就要求珠海经济特区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好唯一与港澳陆路相连的交通优势、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品质优势、自贸区的平台优势,通过培育新动能、壮大新产业来提升经济发展总量和质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引擎和国际门户城市。 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治理现代化上拿出“特”的改革真招。特区之“特”,又在于以先试起到改革示范效应,通过自身探索为更广泛范围的改革规避潜在风险、形成成熟经验。当前,我国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珠海经济特区要充分利用珠澳深度合作开发横琴这一平台,着眼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高效统一的市场环境,开放型经济体系,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较真碰硬,取得一系列标志性系统性制度成果,继续为全国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鲜经验和有益借鉴。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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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的有力示范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08日
版次:A06
栏目:经济特区40年
作者:廖胜华、邓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