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是治理良策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08日        版次:A06    栏目:公民问政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的突出问题,即日起,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网络直播打赏、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形成激励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主播评价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首批44款网络直播平台被处罚。(6月7日北京商报)

  早在2016年,国家网信办就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2018年,相关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近年来也依法查处了不少违法违规的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但一些中小型直播平台依然乱象频出,如今年疫情期间,有的直播平台通过“送福利”、低俗表演、下流动作等方式吸引用户进行高额打赏,甚至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

  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而必要,所采取的治理措施也值得肯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既惩戒了违法者,又警示了其他平台。建立网络主播评价体系可引导形成健康的内容供给和消费行为。其中,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应该说是治理行动的最大亮点,因为不同的网络直播形式、直播平台应该实行不同规则,分级分类管理有“一箭三雕”之效。

  从用户角度来说,分级分类管理,首先可以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伤害。比如某些网络主播以低俗表演吸引未成年人打赏,对未成年人就是“双重伤害”。同时,有娱乐需求的用户,就可以进入管理规范的娱乐型网络直播平台放松身心,即便打赏也是理智打赏。而有购物需求的用户,则可以进入规范化的网络直播带货平台去消费,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更有保障。

  对网络直播平台来说,只有在分级分类管理规则下才能健康成长、长久发展。之前一些网络直播平台靠歪门邪道,虽然增加了不少粉丝和流量,但其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必定长久不了,因为不仅有良知有道德观念的公众无法接受,国家法律法规也不会容忍。今后分级分类规范,对每一家平台而言都有了明确管理预期,在分级分类规则内运行才安全。

  再从监管角度来说,分级分类规范意味着即将告别“一刀切”式管理,就可以对不同平台实施精准监督监管,既有利于规范市场,也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对国家有关部门而言,关键是制定分级分类管理规则,然后监督平台方执行,并指导督促各地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地方相关部门而言,只要按照分级分类规则对监管对象实施监督监管,有望收到显著效果。

  当网络直播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则,不仅有利于该领域健康发展,也能为其他网络领域走向分级分类管理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