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鉴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预约通行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 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 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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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通行费优惠延长至12月31日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23日
版次:A0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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