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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纪委监委创新推出八条措施,破解基层监督人情密、突破难、处置软

提级直查村(社区)一把手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07日        版次:A10G    栏目:    作者:郑诚、佛纪宣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通讯员 佛纪宣

  随着村改、乡村振兴成为佛山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村(社区)干部腐败风险加大。日前,佛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创新监督方式,力推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

  

  权力集中利益输送风险大

  

  去年,佛山南海区桂城街道某经济社社长擅自将一笔巨额集体资金存放在某银行共管账户;其后,又被有关人员私自转移到另一外地账户。桂城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通过纪检监察联络员及时发现这一“猫腻”,今年初,这笔集体资金及其产生存款利息被全部追回。

  佛山是最早实行镇街简政放权和“政经分离”试点地区之一,基层村(社区)掌握了大量的人、财、物,是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高发地带。十八大以来,佛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及村(社区)干部检举控告4799件,占全市检举控告总量的30.8%;共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90件790人,占全市立案总数的10.7%。特别是佛山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以后,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利益输送风险极大。

  记者注意到,《意见》共8条,涵盖村(社区)干部监督各方面。包括通过约谈、述责述廉和问责等方式,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在设立党委的村(社区)设立纪委,在设党总支(党支部)的村(社区)设立纪检委员。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顺德205个村(社区)中已有197个设立了纪委,禅城有57个村(社区)设立了纪委。

  《意见》还提出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向村(社区)派出纪检监察联络员,当好纪检监察的宣传员、监督员和情报员;通过“制度+科技”手段,加强对村(社区)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发挥对村(社区)审计监督作用等。

  

  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禅城区纪委监委陆续收到反映石湾镇街道塘头村原村委会主任梁灿添的举报信。经查,梁灿添在任塘头村村委会主任、经济联合社董事长期间,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79万元、港币2.5万元,伙同他人共同侵占村集体资产17.3万元。去年,禅城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梁灿添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

  上述案例中,梁灿添的案件不是由石湾镇街道纪工委负责调查,而是直接由禅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立案调查。“这就是此次《意见》中创新的监督方式之一——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处置。”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村(社区)繁多,“熟人社会”监督难,人情干扰多,且基层监督力量薄弱,所以《意见》中就有了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和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处置的内容。

  “按照‘上提一级’的原则,对涉及村(社区)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归口受理,分类处置,防止这些线索流失,坚决监督执纪所面临的地域小、人情密、突破难和处置软的问题。此外,通过开展联合巡察、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增强监督实效,避免‘蜻蜓点水’的现象出现。”该负责人说。

  “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监督是佛山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措施,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