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广东南沙自贸区法院集中管辖广州五区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以来,通过涉港澳案件审判助力湾区融合加速跑

集中管辖一年多涉港案件占六成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04日        版次:A07G    栏目:南沙自贸区法院公平正义零距离    作者:董柳、王君

     南沙自贸区法院成功调解一宗涉外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图/董柳 王君

  文/图 董柳 王君

  

  “崔法官认真谨慎,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大量详实的调查……我司在此表示最诚挚的谢意!”今年5月,广东南沙自贸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法官崔剑收到一家香港独资企业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在对崔法官认真负责办理案件表示感谢的同时,还专门表达了对内地法治的信任。

  “我们公司在内地投资,遇到了不少租赁合同纠纷,说实话,刚开始我们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我们不太熟悉内地法律,但是法官的公正审判和敬业精神令我们深受感动,也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内地法律的权威和神圣。”这家港资企业员工代表道出了公司对内地司法最初的隐隐担忧与如今的满满信任,而这种心态的前后变化得益于南沙自贸区法院对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激增 港澳占比超过六成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沙自贸区法院自2019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广州市范围内天河、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五个区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外公布。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持续深入和跨境民商事活动的日益频繁,相关法律纠纷也逐步增加。南沙自贸区法院立足“三区一中心”区位优势,坚持法治先行、宽容谦抑和审慎介入的理念,创新涉外审判机制,致力于为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自2019年1月集中管辖以来,南沙自贸区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归口案件),审结1331件,超过集中管辖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0倍。案件数量激增体现出广州地区涉外经济活动活跃程度的快速增强,也意味着更多涉外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从案件类型看,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案由分布于商事合同、金融类、公司股权、房产类、知产类等各个领域。其中涉外商事案件444件、占39.1%;涉金融类案件309件、占27.2%。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76件,占6.7%;涉航空旅客、货物、国际货物买卖、进出口押汇等新类型商事案件占1.76%,涉案金额645万元。

  从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看,案件涉及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伊朗、日本、英国、印度尼西亚等四十多个国家及地区。但涉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案件占多数,其中又以涉港案件数量最为集中,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1%。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近50倍。

  

  集成域外送达方式 破解难题提高效率  

  

  在涉外案件审理中,域外送达一直是个难题,严重拉长了涉外案件的审理时间。为破解涉外案件送达难,南沙自贸区法院认真梳理各国认可的送达路径和操作规程,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出符合自贸区审判实践的《域外送达操作手册》,并不断完善更新。

  2019年5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次创新微博送达方式成功快速审结了一宗涉台合同纠纷。当年4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受理了一件涉台湾某知名艺人的合同纠纷案,法院首先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其在中国大陆的地址送达,但并未成功,若按以往做法,下一步就需要启动区际司法协助程序,整个送达流程将超过6个月。

  考虑到该台湾艺人在大陆已开通微博且较为活跃,法官便尝试通过法院官方微博与该艺人私信联系,很快就收到该艺人的委托代理人回复,随后向法院邮寄了相关授权委托材料。最终,案件得以顺利快速审结。

  在涉外送达实践中,南沙自贸区法院创新送达方式,综合采用微信、短信、司法委托送达平台、电子识别认证系统等电子送达信息化手段,在线上认证域外当事人身份后,高效推进案件材料的送达程序,提高送达效率,为破解域外送达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 拓展域外法查明途径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香港、澳门企业来到内地投资。黄某桥和黄某厦是香港企业华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且各占股50%,广东某燕房产公司是该香港企业华某公司在内地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2019年,黄某桥以香港华某公司的名义向南沙自贸区法院起诉要求对广东某燕房产公司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股东会会议记录等。然而随后,黄某厦却要求代表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

  南沙自贸区法院适用香港法律对案涉香港华某公司法人股东意志代表进行审查,明确华某公司提起诉讼前应当经过股东会、董事会决定,从而引导该公司规范内部治理。

  域外法律查明适用是涉外审判的重点之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些成文法律已在香港律政司官方网站公布,并以中文列明,查阅相对便捷。该案经办法官通过充分检索,自行查明香港法律中关于公司董事和股东代表公司意思的相关规定并作出判决,体现了涉外商事法官较好的自主找法能力。

  而在另一件涉外案件中,却是南沙自贸区法院的香港专家咨询委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家内地公司与香港企业因拖欠货款、延期交货等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对于该香港企业的股东责任问题判定需要适用香港法,法官遂与法院聘请的香港专家咨询委员联系,由该教授出具法律意见书,顺利完成域外法查明适用。既拓宽了法律查明渠道,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南沙自贸区法院整合优势力量,一方面通过集中涉外、商事、房产等多领域审判人才,组成专业涉外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方式“强内功”。另一方面,还通过不断吸纳境内外法律查明资源等方式“借外力”。目前已逐渐形成法官自主找法、咨询法律专家和借助第三方法律查明服务平台等三种域外法查明途径。在有合理连接点的情况下,让外籍当事人用“熟悉的法律”处理纠纷,充分保障其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

  

  推进区域司法合作 跨境纠纷多元化解  

  

  自挂牌成立以来,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推进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拓展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渠道,截至目前已率先开展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等五项诉讼规则对接探索。创新三种港澳人士司法参与渠道,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陪审员、港澳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港澳专家咨询委员。连续两年邀请粤港澳三地法官、律师、专家学者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比较模拟庭审,按照三地诉讼程序对同一案例进行模拟庭审,打造粤港澳三地司法制度比较研究品牌。

  “我是来自香港的执业大律师张鹏,今天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特邀调解员,请问是否同意在我的主持下进行本次调解?”2017年3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次邀请香港调解员,成功调解一宗涉外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一小时内达成调解协议。

  自2016年起,南沙自贸区法院设立商事调解中心,整合境内外商事调解资源,共聘任19家特邀调解组织、86名特邀调解员。2018年,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逐步建立起涉外商事案件专业调解前置机制。

  2019年,南沙自贸区法院又将商事特邀调解机制与ODR线上调解平台深度融合,拓宽在线调解渠道,为集约多元的商事特邀调解插上互联网技术的翅膀,推进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更高效便捷、更灵活智能。今年6月初,商事调解中心借助ODR线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涉外金融纠纷,收到了外籍当事人Louise手写的英文信感谢。截至2020年7月,商事调解中心已成功化解纠纷713件。

  除了多元高效解纷,南沙自贸区法院的涉外诉讼服务同样在不断升级。建设中英文网站,提供中英双语和繁简双体诉讼指引,设置“多语接待岗示范窗口”,线上委托授权见证,在涉港澳案件中使用港人港企熟悉的语言文字进行庭审、实行繁简体中文裁判文书一并送达……南沙自贸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中推出一系列便民纠纷化解服务,全方位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展现自贸区法院服务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