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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禁带手机进粮库”可预防粮库贪腐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04日        版次:A10G    栏目: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8月3日,两条与国有粮库有关的新闻引发关注。一条是中储粮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回应“肇州直属库发公告禁带手机录像”,已对肇州直属库作出严厉批评,责令纠正。另一条是,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对该县原国粮公司总经理陶永鸿贪腐案进行宣判。粮库贪腐四大手法浮出水面。(8月3日澎湃新闻、瞭望)

  中储粮的公开回应,既承认肇州直属库确实于近日对外发布公告,要求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库区,又对这种做法及时进行了纠正。显然这种处置态度值得肯定,因为国有粮库禁止外来人员携带手机等录像设备进入库区的话,未免给人造成隐瞒回避粮食出库作业情况的印象,更容易让人怀疑粮库造假。

  肇州直属库之所以发布“禁带手机录像”,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近期现场机械设备较多,来往车辆频繁,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存在人员安全隐患,而是因为肇州直属库此前被拍视频曝光“储备玉米水泡粮、筛下物”一事。虽然中储粮核查后澄清不存在粮食质量问题,但查实违规收费问题,给肇州直属库带来麻烦。

  肇州直属库自然不希望自己走进舆论聚光灯下、某些问题被发现。但其发布公告禁带手机录像的做法很不明智。如今这种做法虽被中储粮纠正,但公告撤消之后,肇州直属库在实际操作中会不会口头禁止外来人员携带手机等进入,有待观察。因为肇州直属库可能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

  其实,肇州直属库负责人只要心底坦荡,就不用担心外来人员携带手机进入,也不用担心手机录像录音等。如果还有担心,说明心里有鬼。作为中储粮来说,纠正“禁带手机录像”,不仅是要消除舆论怀疑,还有助于预防粮库贪腐,对内部监督是重要补充。因为粮库贪腐案之前发生多起,而这类案件关乎粮食安全。

  近日四川青神县法院判处陶永鸿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30万元;另一负责人郭秀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10万元。这又是一起粮库贪腐案。该案件中,陶永鸿等人通过以旧当新、空进空出、虚报损耗、蓄意压价四大手法牟取不当利益。这些人之所以能得逞,恐怕缘于体制内外监督缺失。

  假如外部监督能对青神县国有粮库形成有效覆盖,一则,粮库“硕鼠”未必有胆量造假、贪腐;二则,造假、贪腐等行为容易被发现。比如以旧当新、空进空出、虚报损耗等行为,相关环节的参与者、目击者显然是知情的,甚至有证据。如果进入粮库的相关人员能举报违规行为,无疑“硕鼠”的行为早已败露。

  从这个角度来说,凡是进入国有粮库的内部、外部人员,不仅要允许携带手机等录像设备进入,还要鼓励他们当“吹哨人”,可以说,这是预防国有粮库贪腐的有效手段,监督成本相对较低,监督效果却很好。目前《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制度中虽有监督检查规定,但似乎缺少鼓励“吹哨人”的制度安排。

  “粮安则民安”,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也说明了粮食安全的重要。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而保障粮食安全,其中之一就是保障粮库粮食安全,即粮库里粮食从质量到数量要符合制度标准和粮食账本。确保粮库粮食安全,离不开体制内外监督措施,需要手机录像等设备进入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