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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深入探索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融合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08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董柳、许淑妍、招阳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教育等部门出台《关于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的实施细则》

     2019年,南沙检察院组建“沙鸥”宣讲团,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多样化的宣讲志愿服务。图为宣讲团成员吴美玉在录制未成年人法律宣讲课程

  文/图 董柳 许淑妍 招阳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和校园管理现状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被称作“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实施一年多以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取向,充分发挥“捕、诉、监、防、助”五合一办案模式优势,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机制,密切与属地职能部门、教育机构、社工组织交流合作,办理全市首例依托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线索并成功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用爱释法、以情关护,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行业准入

  用“黑名单”隔绝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南沙区检察院率先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联合属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出台《关于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准入关”。

  《实施细则》自2019年5月14日起已正式开始使用,规定辖区涉未成年人教育各类机构的意向聘用人员须进行入职查询,被查询范围覆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和在编教职工和临聘人员。可查询的内容包括以求(在)职人个人信息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罪名为检索条件,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检察机关作出的确认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以及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记录。截至目前,该院共监督在职(拟录用)的教职工进行入职查询200余次,并向教育部门如实反馈入职录用评估结果。

  同时,南沙区检察院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侵害人员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工作,有效防止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人员再次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2019年4月至6月间,某区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实为幼儿托管中心)法定代表人黎某某,在托管中心内多次采取拍打、强行喂食、辱骂等方式,对多名幼童进行虐待。黎某某虐待幼童视频经网络传播被揭露,对社会造成较大反响。该院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快速侦办,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禁止被告人黎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相关工作的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协力护苗

  “四双模式”已惠及40余户涉案家庭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帮扶工作,主动整合各方资源,有效将法律援助、健康体检、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项目纳入未成年人“一站式”帮扶救助平台。

  其中,创新以“四双”模式(即心理访谈和普通讯问询问的“双问询”,心理报告和社会调查的“双调查”、心理疏导方案和帮教方案的“双帮教”、亲情会见和亲职的“双改善”)搭建的检察机关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社工组织协作平台,对涉案未成年人和家庭成员开展系统性专业心理疏导,消除涉罪和被侵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如该院办理的刘某猥亵亲生女儿案中,考虑到该案办理对涉案家庭结构、学龄教育等产生的深远影响,特拟定“一人一计划”“一家一方案”,在依法追究刘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与专业心理机构合作对受害女童开展定期心理疏导,联系驻村社工组织积极介入调和家庭矛盾,并协调区教育局为女童办理复学,豁免缴学杂费等,为涉事女童和家庭成员提供专业到位的暖心保护。

  2019年以来,该院共运用“四双”模式开展专业心理救助20人次,提供司法救助10人次,通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援助10人次,促成刑事和解获得赔偿20人,金额达100万余元,惠及涉案家庭40余户。

  

  智慧扶苗

  线上跟踪帮教,亲善互动“全天候”

  

  该院还借助“互联网+”创新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方式,通过QQ、微信等途径,搭建检察官与帮教对象“一对一”、“点对点”互动平台。通过在线对接检察官,采取日常视频聊天帮教、日常活动软件定位、公益服务“网络打卡”等方法,开展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及时掌握涉罪未成年人活动轨迹,考察公益服务情况,提升跟踪帮教实效,为最终作出是否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参考。在“小南微检”小程序设立涵盖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举报、法治课预约、未检动态、法律案例等服务功能,实现检察办案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线上流转对接。

  “互联网+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模式,成功打破检察官与帮教对象物理距离的壁垒,立足共建共享理念,积极引入社会资源,运用“互联网+检察”效应,破解了传统观护帮教难题,将办案、帮扶、预防融为一体扩大帮教精准性。目前,已对30余名涉罪未成年帮教对象开展线上跟踪帮教,深受帮教对象及家长欢迎,有效提高帮教效果,避免帮教对象再犯。

  

  品牌育苗

  创新未成年人校园普法新模式

  

  2019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组建了一支以青年检察干警为主体的“沙鸥”法治宣讲团,在南沙区这片热土上翱翔,为人民群众传递法治之声、正义之音。青年干警充分发挥优势参与普法宣讲,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引领和带动社会各行业、阶层、群体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志愿服务,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多样化的宣讲志愿服务。他们积极回应校园欺凌、性侵防范、网络犯罪等校园热点问题确定巡讲主题,选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入校园时尚语言和流行元素以案释法,围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讲形式,重点面向基层社区、学校、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提供普法服务。

  除传统授课形式外,他们还联合团委、教育、妇联、未保组织等机构共同开展电影观赏会、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检察开放日、法治夏令营、校园艺术节、嘉年华、人偶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形式,以课堂普法、参与式普法、体验式普法让普法更具趣味性,更接地气。

  “沙鸥”法治宣讲团更积极保障保障中小学校复学,举行网络直播法制课程4场,其中录制的校园安全法制直播课程在全市中小学生复学第一课播出,网上收看人数超过1000万,其中2项课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十大精品课程。

  据了解,“沙鸥”法治宣讲团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0余场,每年受众师生数万人,实现辖区中小学普法全覆盖,受到普遍欢迎好评。“沙鸥”宣讲团还作为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扶贫、扶困、助学、助老等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