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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88亿专项资金促就业

前7月东莞城镇新增就业4.98万人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20日        版次:A08G    栏目:    作者:余晓玲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8月19日,东莞市人社局举办2.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吹风会,对东莞就业政策新亮点进行解读。据了解,2.0版“促进就业九条”包含39项51款具体措施。东莞今年在原来1.63亿元就业专项资金基础上,再新增1.25亿元财政预算,将共安排2.88亿元专项资金促进就业。

  另悉,东莞今年上半年就业局势整体稳定,1-7月城镇新增就业达到4.98万人。

  

  降低门槛提升补贴标准

  

  据了解,2.0版“促进就业九条”全面降低12项政策门槛,大幅度提升了6项政策补贴标准等。 

  按照东莞新版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将不限户籍,大部分放宽到毕业两年内都可以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不再限定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再设招用员工的户籍限制;新增实施1万元的吸纳退伍军人就业补贴、5000元的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比对标准,调整后工资差额补助金额上限由原来的308元/月调整为334元/月,进一步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收入。

  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扶持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2.0版“促进就业九条”,对灵活就业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申请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东莞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就业的,如网络主播、线上教育等,可按个人社保缴费金额的50%,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0版“促进就业九条”还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阶段性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阶段性将受疫情影响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鼓励企业设立“村民车间”等就业安置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