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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规定治理骚扰电话 破解核心问题是关键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02日        版次:A14    栏目:财经辣评    作者:戚耀琪

  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戚耀琪

  

  工信部近日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众所周知,电话号码既是个通道,也是个屏障。其背后的私人信息空间是应该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不能因为谁掌握了私人号码,就能借助这个通道,穿越用户屏障,把骚扰信息夹带进私人空间中。

  尽管经过了近20年的努力,但是至今骚扰短信和电话依然没有退出市场。不但如此,在难以获得用户微信账户的情况下,借助大数据技术的日益精准和数据库的地下买卖, 把信息和呼叫与个人需求匹配甚至成为了可能。骚扰市场因此从未断绝。类似于只要买过一次保险,你的身家信息就被这个行业掌握“共享”,并成为日后年复一年骚扰的来源。

  面对这种暴露于一个甚至多个行业面前的信息赤裸,作为受害者的普通公民是很难抵御的。因为整体而言,核心问题不在于如何拦截,而在于事先保护。

  登记信息的时候,往往需要实名且全盘相信这个服务提供方。如果提供方是官方或半官方机构,又或者通过严苛条件限制你只能使用真实信息,只能通过验证确认手机号码,那么就等于把信息使用权完全上交了。上交之后,是有限的利用,还是广泛共享甚至违规使用,就不得而知了。如此一来,“监管靠自律,泄露无从知”,日后即使被骚扰,也未必知道是哪个环节放了水。

  从工信部门来看,希望通过杜绝骚扰短信来保护用户利益,可前提的前提恰恰是个人号码已经不再是隐私,这一点却不是工信部的单方面职能所在。如果从技术上、法规上对“群发+商业性”进行遏制,那么首先应该有高度智慧的分辨手段。比如同一条短信里,上半截是属于管理提醒类的,下半截随手推个套餐和APP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我们的生活中,恰恰有很大比例的骚扰短信,就是来自于这种看似公共提醒实质商业的做法。这让用户如何去事先统一拒绝?

  要遏制骚扰电话和短信,首先就要遏制来自运营商本身的商业冲动。因为恰恰是他们掌握了最全面的动辄亿计的用户信息,包括身份、地址、定位、消费水平等内容。由运营商本身发短信,又能假业务管理之名,这才是最让用户防不胜防。运营商来的电话能不接吗?一次不接,难道次次都不接?且运营商再被投诉,他们的运营号码都不会被标注“骚扰电话”。

  这种利用市场垄断地位实施的骚扰行为,恰恰也是不公平竞争的体现。因为运营商再限制,也只会限制别人的发送行为,而很难全方位限制自己。对于需要花费成本才能发送商业信息,甚至随时会被封住发送口的企业来说,可谓既眼红又无奈。

  这次管理规定也提出: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提供防侵扰服务。但这其实也表明,所谓商业和非商业,二者之间的界限其实是很模糊的,没有非黑即白那么简单。比如书展活动、博物馆活动、义诊活动、招生咨询是不是商业?如果由企业发出是商业,那么内容由政府机构发出是否就能避免嫌疑?这一次发送接受了,下一次是不是就会汹涌而来不受限制?

  我们每个人都泡在商业社会里,没有人能敢说自己完全不需要商业信息。规定重心在于构筑拦网与自主选择的功能,实际上,根本之道还是在于构筑对公民信息严格保护这个核心问题上。对广大公共机构和官方机构而言,在掌握信息和利用信息之间,是不是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和防火墙,是不是说一套做一套,这才是考验信息保护能否起效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