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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执业大律师马恩国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指出,暴乱案轻判与部分法官疏于考虑公众利益有关:

香港的法治基础仍然稳固 仍享有非常高的法治程度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08日        版次:A04    栏目:热点面对面    作者:董柳

     马恩国 受访者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有‘黑暴’,但‘黑暴’得到依法惩治也就维护了法治。”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执业大律师马恩国5日在接受羊城晚报独家专访时表示,“黑暴”行为对香港的法治带来了冲击,但香港仍然享有非常高的法治程度,前不久的评估中,香港法治指数排名全球第16位,与上一年度持平。

  “持续的‘黑暴’行为对香港法治带来了冲击,但最近两个多月来,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起了很大的正面作用。”“没有香港国安法,‘黑暴’会遥遥无了期。”他说。

  对于近日部分香港法官被指轻判暴乱案现象,马恩国认为,香港部分法官一直强调保障人权而疏于顾全公众利益,这是当前香港现实存在的问题。

  

  如没有香港国安法

  “黑暴”会遥遥无了期

  

  羊城晚报:香港的法治一直被外界称道,您怎样看待去年以来香港出现的暴力行为对香港法治的影响?

  马恩国:持续的“黑暴”行为对香港法治带来了冲击。但最近两个多月来,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起了很大的正面作用,香港各界普遍认为香港国安法来得很及时、非常有必要。

  没有香港国安法,“黑暴”会遥遥无期。香港国安法在维护香港法治方面作用很重要,它在政治上也起了一锤定音、敲山震虎的作用——很多反中乱港分子被震慑住了,有的人跑路了,香港社会现在慢慢平静了。

  羊城晚报:您怎样看待西方一些非议香港国安法的声音?

  马恩国:西方一些国家有声音认为这部法律会侵犯人权,但这都属于政治抹黑,他们就是要利用香港作为“反中”的基地,当然希望香港是个没有国家安全法覆盖的城市,以便能让资金、人员流入,进而训练、策划、指挥前线的情报人员,让他们都能自由出入香港,以不同的名义如领事馆的雇员或英文老师的身份作掩盖从事非法活动。所以,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令这些人不能再从事伤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西方一些国家自然就觉得失去了香港这一可以利用来对抗中国的“棋子”,于是就有反对的声音。

  中央政府当然要制止西方一些势力利用香港从事反中乱港的活动,否则受伤害的首先是香港市民,其次是香港和国家。  

  羊城晚报:能不能介绍下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您的切身体会?

  马恩国:现在的香港,政治上的氛围已经好很多了,“黑暴”已经基本上没有了。现在,香港市民行走在路上已经不再感受到不安全了,不会在路上莫名被打,不再因为穿不同颜色的衣服被骂、被侮辱,香港已经慢慢恢复了安全和秩序。

  

  暴乱案遭法官轻判

  因公共利益被轻忽

  

  羊城晚报:香港是亚洲法治程度非常高的地区之一,而法治社会反对暴力,“黑暴”对法治的冲击有多大?

  马恩国:“黑暴”自然会因为其违法犯罪的性质被绳之以法。如果“黑暴”被绳之以法,就体现了法治的惩罚,对法治影响不大。换句话说,有“黑暴”不一定就没有法治,法治就是依法治理,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得到了依法惩罚也就体现了法治。

  前不久,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确认世界正义工程公布的《2020年法治指数》。这一指数显示,香港在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继续位列第5,并在世界排名16。这一排名与上一年度持平,反映了过去数月的动荡并没有影响香港的核心竞争力,香港的法治基础仍然稳固,仍然享有非常高的法治程度。

  我认为,当前,香港需要把“黑暴”绳之以法,否则会影响大多数香港市民的生活,也会影响香港正常的商业活动。当然,在将“黑暴”绳之以法的过程中,也要顾全人权的保障,比如说继续确认和执行无罪推定原则、赋予疑犯有律师代表的充分申辩机会、案件有合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等等,才能继续保持香港法治指数稳守高位。  

  羊城晚报:部分香港法官被指轻判暴乱案,您怎样评价这一观点,您认为法官轻判的原因在哪里?

  马恩国:现在的一个问题是,香港部分法官一直强调保障人权,而疏于顾全公众利益,所以很多人游行示威不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或者很多过分的个人言行侵犯了公众利益,法官们都放过了。轻判就是因为太过注重人权保障而忽略了社会整体利益,导致社会失衡。  

  羊城晚报:在香港,谁来监督法官,怎样监督法官?舆论监督是不是其中一种方式?

  马恩国:香港有一套投诉法官的机制。另外,香港的法官如果被发现有贪污受贿的话,廉政公署当然可以调查。但香港很多法官现在还不是贪腐的问题,是出于价值观衡量方面的错误——太偏重人权保障而疏于顾全公众利益。

  对公众来说,民间监督和媒体监督都是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依据裁判结果去监督、用结果去分析,这个很难有效地监督。一个人从犯案到定罪,需要经过警方搜集证据、律政司检控、审判这“三关”。在警方搜集证据阶段,有些“黑暴”分子蒙面、没有留下指纹;在律政司检控后,双方的大律师出庭时,对方律师能否抓住有利的疑点并合理地提出无罪或罪轻的意见;最后,法官的价值取向,比如有没有“灰色地带”可以让法官用自己的政治理念去影响判决结果。经过这“三步走”后,才是最后的判决结果。

  这其中有些案件,坚守法治的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却发现证据不足,而疑犯及其律师的答辩能力又很强,在香港宁纵勿枉的制度设计下,只有没有合理疑点的案件才能够定罪,有合理疑点就不能定罪了,这个过程中,要对疑犯定罪要过很多“关卡”,所以仅仅依靠判决结果监督不太合理。

  羊城晚报:近年里,香港法律界对一些重大事件的看法有重大分歧,您怎样看待这些分歧?

  马恩国:香港法律界有些人也是过于注重人权的保障,罔顾社会整体利益,才会导致一些分歧性观点的出现。其实,比如在香港大律师公会中,也有不同背景、不同观点的人,也不全是一种意见。  

  羊城晚报:您是一名爱国爱港的大律师,爱国爱港之心对香港律师来说的意义在哪里?

  马恩国:香港律师应该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虽然我们学的是西方的普通法,但我们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香港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我们必须承认“一国”。同时,中央政府可以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对香港行使管治权,我们必须认同并接受这一点,这样才能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如果有些律师无限放大人权保障,认同香港作为对抗中央或抗衡中央的基地,不单不能保障“一国两制”向前发展,反而对“一国两制”有致命的危害。

  

  港澳律师内地执业

  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羊城晚报: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港澳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作为香港大律师,您认为这一决定对香港律师业有哪些影响?

  马恩国:我们欢迎这一决定。对香港律师来说,多一条路当然好啦。香港律师有两种,一种是出庭的大律师,另一种是事务性律师。尤其是对于事务性律师来说,中央的决定对他们帮助很大,他们可以借此契机,走出香港,走进大湾区内地九市,帮助大湾区内地九市的企业到香港熟悉企业的国际化运作机制。同时,这一措施还能够让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实现优势互补,对于香港律师顺利承接内地业务、分享内地经济发展成果是一个很好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