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文,通讯员何录发、李丽、季鑫报道:9月14日记者从韶关乐昌市公安机关获悉,乐昌警方经过26年不懈追踪,借助“智慧新警务”等现代科技手段深入调查,成功侦破“1994·10·23”杀人焚尸案。
据了解,1994年10月23日早上,一名修建道路的民工在国道G107线K1998.5公里处的路基上发现了一具被火烧焦的尸体。案发后,韶关、乐昌、坪石三级刑侦精干力量汇集对案件展开侦查。
警方通过大量调查,确定罗某敏(男,54岁,湖南省娄底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02年4月1日对其进行上网追逃。但嫌疑人罗某敏如同“人间蒸发”一般,不知所终。
26年来,办案民警先后多次奔赴多地开展排查,坚持不懈进行追踪,但侦破工作始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0年乐昌警方深度融合运用“飓风2020”“净网2020”等专项行动的优势资源,对26年来收集到的所有线索与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比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敏的行迹渐渐清晰起来。
9月初,在江西南昌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成功将潜逃26年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敏抓获归案,并于9月9日将其押解回韶关乐昌接受审讯。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罗某敏对自己当初的一念之差悔恨不已,并且如实供述了当年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罗某敏供述称,1983年他与被害人肖某国在湖南省娄底市看守所认识,出狱后,罗某敏开了一家饭店,而肖某国则每天无所事事,其间因打牌输钱,在外债台高筑,便以各种借口多次向罗某敏借钱。
罗某敏称,1994年10月的一天晚上,肖某国将自己带到一个采石场谈借钱的事,之后发生口角,肖某国殴打并威胁自己。罗某敏表示,想到家人生命可能会被威胁,便趁肖某国不备将其杀死,并于次日晚间开车将其拉至坪石镇国道107线旁,将其尸体焚烧后潜逃。
罗某敏供述称,逃亡期间,自己先后辗转河南、浙江、广东、江西等地,外出从来不敢使用真实的有效证件,与人交往也是使用化名,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当中。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