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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35条举措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广州拟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24日        版次:A02G    栏目:    作者:张璐瑶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粤港澳大湾区内包含两种制度、三种法系,广州该如何为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9月23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共35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提出,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营造粤港澳大湾区良好法治环境。

  

  支持广州建设“三大中心”

  

  决定提出,对法律服务集聚区要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政策,对入驻的法律服务机构在人才引进、财政补贴、租金减免、法律科技研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介绍,广州现已初步建成天河、白云和南沙三个法律服务集聚区,辖区内共有律师所369家,律师9610人,约占全市律师所和律师的45.1%和57.9%。

  决定还提出,鼓励和支持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三大中心”,推动广州建设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之都。

  市人民政府应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仲裁委员会等机构进驻法律服务集聚区,在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及港澳规则的衔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加快推进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中心。

  广州仲裁委员会应当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常态化运作,整合大湾区仲裁资源,打造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

  决定还提出,确定每年8月29日为广州仲裁日。

  

  推动港澳律师在穗执业试点

  

  在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方面,决定提出,市司法行政部门、市律师协会应当支持在广州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同时,推动在广州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鼓励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执业机构,推动广州律师事务所与全球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联盟,打造一批高端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支持设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

  在法律服务人才发展方面,决定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才发展优惠政策,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基数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应税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法律服务人才给予奖励或者补贴。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境外高端法律人才和紧缺法律人才给予补贴以及购房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

  此外,市人民政府应当参照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享受金融信贷、社会保险、场地租金等方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