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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联合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明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30日        版次:A08    栏目: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育新机 开新局    作者:莫谨榕

  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报道:日前,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等5大方向共16个方面。

  

  出口退税平均不超8个工作日

  

  《通知》要求,要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要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加快推进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在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上,《通知》要求,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

  同时,《通知》要求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0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明年或有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通知》还对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进行了要求。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