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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深圳改革将会产生“溢出效应”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16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林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后,连日来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多位专家就《实施方案》发表了看法。

  

  继续为国家发展探索深圳经验

  

  《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在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深圳迈向更高质量发展。深圳大学教授张西山指出,《实施方案》与去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一脉相承的。“《意见》提出了深圳到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分别要达到的目标。其中,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这个目标如何实现,深圳如何‘先行示范’,《实施方案》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张西山认为,《实施方案》中的27条内容,着重于制度创新,“接下来,深圳在营商环境改善、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土地供应和城市空间治理上都大有可为。并且,深圳作为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引擎,其改革将会产生‘溢出效应’,带动周边,在全国形成‘先行示范’,制度建设的成果将继续为国家发展探索深圳经验。”

  

  深圳将进一步创新突破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院经济学研究员丁力多年关注特区的发展。丁力认为,目前,特区改革步入深水处,深圳仍面临挑战,“习总书记在特区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发言中也提到,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此次《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给了深圳很大探索的空间。”

  丁力表示,正如习总书记所说的“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实施方案》出台后,有了中央更多的政策保障,深圳将在住房保障、医疗教育、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自主创新水平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制度创新成果将惠及更多人。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樊建平认为,深圳有许多全国首创,这都得益于创新,下一个40年,深圳将实现进一步创新,进一步突破。“这就需要管理上要大胆,要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创新,深圳应该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用好经济特区立法,率先设立新型科研机构及新型研究型大学的立法工作。经过10-20年的发展,形成一个知识的市场,在广东汇集和涌现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和科研机构,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源动力甚至直接就是实验室经济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出‘知识市场’中的华为和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