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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或涉嫌犯罪

广州警方抓获涉电诈“两卡”嫌疑人689名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20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郭思琦、 成美欣、 柯贞煊、张毅涛、陈玉敏

  羊城晚报记者 郭思琦 实习生 成美欣 通讯员 柯贞煊 张毅涛 陈玉敏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了!近一个月,广州警方开展“断卡”行动抓获涉电诈“两卡”犯罪嫌疑人689名。

  买卖“两卡”为何可能涉嫌犯罪?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电话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理论上,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讯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事主追回损失。然而,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黑灰产业。近年来,出售、贩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

  据悉,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部署了全国范围内严打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作为全国首个“断卡”行动试点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早在9月7日起便有所行动,根据公安部下发的“两卡”线索和工作中不断发现的买卖“四件套”(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等电诈黑灰产线索,以在广州地区活动的开卡团伙及相关犯罪行为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断卡”工作。

  行动试点一个月以来,广州警方共抓获开卡、带队、收卡、贩卡、行业“内鬼”等5类涉电诈“两卡”嫌疑人689名,摧毁作案团伙28个,核破案件563宗;打掉贩卖、中转涉案“两卡”窝点39个,现场缴获775张涉案银行卡、手机卡454张;通过与银行、运营商方面联动,筛查发现9.1万张涉诈存量银行卡,以及新增的830个电话卡、422张银行卡,进行封停冻结,联合相关银行对所有涉案人实施惩戒。

  涉案人将面临什么惩戒?

  下一步,广州警方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采取更坚决果断的措施,继续全力推进“断卡”行动。同时,警方将严格落实国务院联席办部署,对后续行动中发现的所有涉案人,联合银行部门采取,“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该措施启用后,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