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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VAR误人,还是裁判误事?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23日        版次:A11G    栏目:    作者:苏荇

     山东鲁能球员与主裁判金希坤(右一)交涉 新华社发

  

  中超第二阶段山东鲁能与北京国安一役又一次上热搜,昨晚赛后两小时就有五个热搜话题,这都源于裁判的争议判罚。

  虽然中国足协请来韩国裁判金希坤,但是“外来和尚”似乎也难以服众。鲁能队进球后,经视频助理裁判(VAR)提醒回看后,金希坤推翻原来的判罚,改判进球无效。一分钟后,国安队由张玉宁反超比分,但奥古斯托疑似手球,金希坤经VAR确认后判进球有效。

  鲁能队球员因此情绪失控,赛后更是引发网络热议。

  其实,这并不是VAR第一次惹出争议。按照VAR使用的基本原则,裁判员必须先做出决定,他所做出的原判决不得改变,除非VAR回看显示该判决是“清晰、明显的错误”。VAR可以建议裁判员就某个判罚或者事件进行“回看”,裁判员需要确定判罚决定是否属于明显错误。而在国际足联对于“明显错漏判”的最新说明中,也强调视频助理裁判不应纠结或意图“找出”轻微的技术型犯规,如拉扯/推搡。

  这样的指引是明晰的。这场比赛,视频助理裁判显然陷入过度的“纠结”;而金希坤推翻原判罚,也意味着承认自己有“明显错漏判”——客观的标准遇到主观判断的两次突破。VAR作为高科技手段,希望提供一个更公平的环境的初衷也大打折扣,而这样的判罚带来的伤害,恐怕比没有VAR还要大。

  先进的技术手段,是为了更好地帮助足球比赛公平、有序、高效地发展。但是掌握判决权的人,却往往让一切努力泡汤。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曾指出,中超第一阶段使用VAR后的判罚准确率达到97.5%。但是,第二阶段还未过半,裁判判罚所引发的舆论风波却未见减少。VAR本是帮助裁判减少错漏判的好助手,如今却成了制造争议、激化矛盾的放大器。到底是VAR误人,还是裁判误事?

  对于中国足协来说,裁判从选材培养、日常管理到能力提升,是不是应该有新思路,从而与时俱进呢?

  羊城晚报记者 苏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