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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防范风险提示:

金融直播或隐藏诈骗风险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29日        版次:A09G    栏目:    作者:戴曼曼

  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监管对金融直播营销出手了!2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5号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消费观念。

  银保监会提示,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银保监会表示,由于直播平台开设账号基本无门槛限制,一些无资质主体擅自开展金融产品直播营销,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甚至有所谓的“科技公司”“咨询公司”以投资虚拟货币、外汇、网络理财为名进行诈骗。还有直播平台为吸引用户,承诺在平台充值后有高额收益并可随时提现,存在异化为非法集资的风险。  

  银保监会表示,有的直播营销为博眼球,对借贷产品、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搞夸大宣传、噱头宣传:如“最快×分钟放款”“最长免息××天”“免息”等,但实际上多数消费者难以符合广告宣称的免息条件、放贷条件或产品销售范围,抑或是“免息不免费”、隐含保费逐月递增等。

  有的直播营销则偷换概念、简单比价。比如有的仅对保险产品价格进行简单比较,却不详细介绍保险责任,故意隐瞒除外责任、分红收益不确定等重要信息,甚至曲解保险产品条款,宣称“什么都保”,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根据规定,金融营销宣传是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相关主体应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应当落实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