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乱港分子黄之锋、周庭、林朗彦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一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 其中,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的黄之锋,被判监禁13个半月;承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的周庭,被判监10个月;承认煽惑罪的林朗彦被判监7个月。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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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3人 判了!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2月03日
版次:A01
栏目:新闻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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