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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非法采砂获利超十亿元,广东高院发出司法建议:补上行业监管漏洞——

两份司法建议为采砂行业把脉开方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1月07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董柳、 全小晴、彭筠童

     北江干流清远河段

     广东高院就陈志辉等35人涉黑案发出司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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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划:林洁 周琦

  统筹:全小晴 董柳

  文/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全小晴 彭筠童

  图/视频 羊城晚报记者 柳卓楠

  

  冬日的暖阳打在北江清远段江岸,一位面色黝黑、挑着担子的妇女从岸边走过,感慨着北江的旧貌换新颜:曾经日夜轰鸣的采砂船少了,水质也变清了。

  北江清远段采砂行业治理成效显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结当地“砂霸”涉黑案后,对黑恶势力染指的河砂开采领域“把准脉”,并开出了治“病”良方——两份司法建议。

  

  涉黑大案中藏病灶

  

  上周,清远中院宣布: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志辉涉黑案11.62亿元财产清远中院已全部处置完毕。

  200多个银行账户、153套房屋和车位、25家公司、47台车辆、6艘船舶、17万立方米河砂……一连串数字,昭示着这宗涉黑案件的不同寻常之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垄断河砂开采与销售攫取利益超过十亿元!

  广东高院作出的终审裁定书记载了该团伙的横行与覆灭过程——

  上世纪90年代初,陈献金、陈志辉、陈国强等人在与邻村村民的群体械斗中逞勇斗狠,打出了声威,后逐渐形成以陈志辉、陈献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陈志辉绰号“阿佛”,1971年出生于清远市清城区的一个小镇。

  2003年左右,陈志辉与潘海添涉足河砂开采行业,并在竞争中形成了强势地位。从2008年开始,该组织通过串通投标,垄断了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项目。

  在河砂开采中,陈志辉负责组织、领导,决定河砂开采合作方式、利润分成、获利用途等。其手下人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砂场管理,有人负责与各执法部门协调联络、打通关系。自2004年至2018年初,陈志辉等人非法采砂数千万立方米,获利超十亿元。

  为了中标,他们通过串通投标报价,统筹安排资金、人员等方式,组织了多家公司参与北江干流清远河段多个河砂项目投标。陈志辉等人先后在24个河砂项目中串通投标,中标金额共2.13亿余元。此外,陈志辉还贿赂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让非法采砂“一路绿灯”。

  证人何某某说:“在我们采砂这个行业当中,全行业的人都知道陈志辉是幕后最大的老板,可以说他是称霸清远河砂第一人。我们这一行人给陈志辉起了个绰号——‘砂霸’。”

  “陈志辉案件总共35名被告人涉案,大部分是大沙塘村村民。”广东高院苏智丽法官说,经过终审,陈志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3372万元,其余3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阅卷过程中,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以及大量的书证反映出北江干流清远段在河砂开采方面存在监管漏洞,比如陈志辉等人利用串通投标、围标等方式垄断河砂开采。水利部门也发现了非法采砂行为,仅进行了行政处罚,以罚代刑,导致这一团伙越做越大。另外,也有个别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苏智丽说。

  

  对两家厅级单位提建议

  

  “发出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法官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或问题,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促使相关部门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苏智丽告诉记者,陈志辉案中暴露出的问题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她向合议庭汇报后,决定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2020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高度。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就陈志辉案中存在滥采河砂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广东高院向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发出司法建议书。

  在给省水利厅的司法建议中,广东高院表示,其在审理上诉人陈志辉等3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过程中,发现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道采砂存在管理混乱以致被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等严重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介绍完陈志辉案有关情况后,该司法建议书指出:该案暴露出广东省北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一是采砂招投标把关不严,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非法垄断河砂开采权。二是相关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个别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三是个别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谋私,充当黑恶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最后,该司法建议书指出:“建议你厅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水利部指导意见等规定,依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保护国有资源不受侵犯,维护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安全稳定优美的环境。”

  在给省自然资源厅的司法建议书中,广东高院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法院共受理涉及黑恶势力的非法采矿犯罪一审案件35件。此类犯罪案件尽管在受案总数中占比不大,但往往伴生其他违法犯罪,如黑恶势力介入、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不但给国有资源造成巨大损失,还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社会治安,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该司法建议书指出,“陈志辉等人涉黑案件暴露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未能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存在失职渎职、以罚代刑等问题,导致未能及时有效地制止滥开滥采行为”,建议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执法联动、加强巡查监管、建强监管队伍四大方面发力完善社会治理。

  

  两份司法建议促改变

  

  让苏智丽感到“有点意外”的是,不久后,广东高院相继收到了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的复函。

  “我们发出司法建议是2020年8月27日,省水利厅10月28日对司法建议作出复函,省自然资源厅11月25日作出了复函。”相继收到两家厅级单位的复函,令苏智丽有些惊喜,因为“发出司法建议后,我们对能否收到复函并没有十足把握。特别是省自然资源厅,他们在整改了约三个月、看到了效果后发了复函给我们。”

  省自然资源厅在复函中称,该厅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提出改进措施,强化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决定对清远市非法采矿乱象问题实行为期三个月的挂牌整治,建立了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等。

  省水利厅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认真查找短板和漏洞,部署强化监管的工作措施,比如组织编制《广东省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研究制定河道清淤疏浚活动管理规定等。

  “一审办案中,我们就发现,陈志辉团伙每年的采砂量远远超出了政府规定的量,偷采量惊人。日夜开采攫取暴利的同时,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容易修复难。”清远中院一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据其所知,“现在水利局整改后,河段采砂全部进行了重新投标,采砂行业秩序也得到了规范。”

  这也是苏智丽法官生涯中发出的两份收效最好的司法建议书。“我当法官以来发出了很多司法建议书,很多也有回函,但像这次这么重视、整治力度这么大、回复这么详细的,还真不多见。”苏智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