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通讯员赵雪峰报道:记者6日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为更好地开展广州水土保持工作,广州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广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界定、明确了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职责,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日常工作内容、工作开展方式和经费来源。《办法》进一步细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如:明确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负总责;明确了四类已办理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的特定区域内需办理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特殊情形(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及特殊工程;国家、省负责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二十万立方米以上且占地面积在二十公顷以上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泥石流易发区和崩岗、滑坡危险区及自然保护地的工程建设项目)。 关于水土流失调查、监测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定,《办法》明确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因自然灾害或人为活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应及时开展相关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办法》明确建立水土保持信用管理。将生产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的水土保持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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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土流失调查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1月07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梁怿韬、赵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