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焕坤报道:8日,15届130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此次修订,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将优待范围扩大至外地老年人。可享优待的包括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公民。根据此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外埠老年人”也可享受老年人优待办法,其中包括外省份、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不包括外国人。 符合标准的老年人可通过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者网络服务平台,向区老龄工作机构申领本市老年人优待凭证。 持本市老年人优待凭证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优待凭证免费享受前款优待。 此外,优待凭证拟设两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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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通过,惠及非户籍人口
住穗外埠长者乘公交有优惠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1月09日
版次:A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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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