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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遍布南粤大地 羊城晚报记者 张豪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周聪 许悦 提及广东,人们大多会想到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珠三角地区和正擘画着世界级城市群蓝图的粤港澳大湾区,但这并不能代表广东全貌。很多人或许不知道,广东出产的不少水果、蔬菜、畜禽等农产品驰名海内外,产量位居全国前列;星罗棋布的乡间民宿也是乡村振兴的大抓手,大批城里人一空闲就往乡村跑。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进入2021年,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农”工作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阶段。广东省委、省政府把“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将农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撬动农村“短板”向“潜力板”转变的主要手段来抓,坚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积极探索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站在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点上,如何实现“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这两天,省人大代表来到省两会现场,带来了一个个认真履职、精心调研后得出的建议,积极为广东省的乡村振兴工作建言献策。 脱贫攻坚战取得广东减贫史上最好成绩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最大发展机遇和第一民生工程,先后实施山区扶贫开发、“八七”扶贫攻坚、扶贫“双到”、脱贫攻坚等减贫治理战略,率先在全国开启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探索,率先开启相对贫困治理实践,率先构建起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迈出实质性步伐。 目前,广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已经取得重大突破,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广东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以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3%作为扶贫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启解决相对贫困探索。2013年至2015年,广东省以3480元作为相对贫困标准,全省认定20.9万户、90.6万相对贫困人口,通过三年的“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开发式帮扶,累计完成3000条村6万户30万人的“两不具备”(指不具备生产条件和不具备生活条件)村庄移民搬迁工作,56.8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完成,被帮扶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20元。2016年至2020年,现行标准下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部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率98%以上,年人均产业增收2400多元,有劳动力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147元,全部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 广东农民对乡村振兴满意度达85% 精准脱贫攻坚战还让广东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了解到,广东省财政村均投入1500万元,深入推进2277个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大量积存几十年的垃圾、污泥、废弃房得到彻底清理,贫困村200人以上自然村路面硬化全面完成,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供水实现全覆盖,贫困村公共服务站、标准化卫生站、快递物流覆盖率分别达99.8%、98.5%、80.2%,初步实现由“局部干净卫生”向“全域干净整洁”、由“美丽乡村试点”向“连片精品线路”转变,贫困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农业发展也加快了转型升级,初步构建起“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三级产业体系。农业生产加快向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转型,生猪产业快速向园区化、工厂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广东荔枝”“梅州柚”“徐闻菠萝”等一批广东品牌畅销全国乃至世界,水果分级包装、农产品深加工等拉长了农业产业链。2020年上半年,广东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值在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负增长7.1%的情况下,同比增长7.5%。 农民生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7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农业强了、农民富了、农村美了,广东全省“三农”领域正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来自第三方的评估显示:广东农民对乡村振兴满意度高达85%。 坚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 站在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点上,如何实现“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在广东,以脱贫促振兴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通过严格落实“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与此同时,广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统筹推进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和脱贫稳定性。始终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贫困问题,因村因户因人精准分类施策,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增强贫困户稳定脱贫能力,构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在广东相对贫困精准减贫治理的主要路径中,有这么一个闪亮的关键句:坚持用好改革开放这“关键一招”,积极探索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通过充分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改革开放精神,广东持续深化扶贫开发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建设美丽乡村筑牢了广东的生态振兴基础,管好扶贫资产筑牢了产业振兴基础,打造“不走的工作队”筑牢了人才振兴基础,建立监测帮扶机制筑牢了稳定脱贫的基础。 未来超五成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 当前,广东全省“三农”领域正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通过创新党管农村工作机制,广东重农强农的格局基本形成,“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 如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又有了大量资金的支持。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 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 这50%以上的土地出让收益究竟有多大?原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此前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最近几年,全国每年土地出让收入六七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每年增加了600亿元至700亿元“三农”投入。 面向“十四五”,广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顾幸伟此前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有信心,广东的乡村将会发生革命性的变化。省政府已印发文件,明确了2020年、2022年、2025年的工作目标,在已实现‘干净卫生’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精品特色乡村,广东乡村要成为城里人向往的地方。” 【数说】 2009年以来,广东累计409.1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近3倍;825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村均集体收入达29.5万元。 广东组织珠三角地区6市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市1719个相对贫困村,派驻5597名驻村干部,投入130.94亿元,帮扶相对贫困户11.82万户、36.78万人。 定点扶贫机制不断完善,动员全省1.8万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派出驻镇(街道)工作组1112个、驻村工作队1.2万个、工作队员6.5万人,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依靠力量。 “万企帮万村”深化结对帮扶、村企共建,9115个企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66.5亿元。 全国首创“广东扶贫济困日”,共吸引1000多家社会组织、近万家企业、100多万志愿者、2000多万爱心人士参与,募集社会资金320多亿元,其中2016年-2020年共募集社会资金近22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