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尽 一位普通职工的遭遇近日广受关注。上海某物业公司陆某因父病逝请假探亲。主管批假后即返乡,岂料处理完丧事,公司却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陆某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企业支付赔偿金7.5万元。公司不服,上诉至法院,结果两审均被驳回。 对此各界议论纷纷,网友评论也很精彩。“没有人情味的公司走不远也做不大”;“善待别人,也是善待自己”;“当你违背了人性道德底线时,法律不可能站在你这边”。人们谴责企业制度的苛刻,而对法院的判决予以肯定。 是非曲直并无争议。公司强调开除员工的理由是,请假三天须集团批准,即使扣除三天丧假,员工仍超假三天。但两审法院均认定,员工超假事出有因,即便严格按公司规章,超假也未达上限。况且农村丧事有守灵习俗等,企业不应机械适用规章,用人管理应善意、宽容及合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需要规章,员工也应自觉遵守。但凡事需有度,规章亦需合乎公序良俗,逾越就会变味扭曲。就像不久前热炒的某企业限制员工如厕,规定每个班只允许上一次,被曝光后引得舆论大哗。把员工当机器,不管个体差异,也不考虑特殊性和人的基本需求,这种丧失人性的制度,只会失人心遭唾骂,也让严格的制度管理走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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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失去人性必遭唾骂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1月28日
版次:A01G
栏目:@街谈巷议
作者:阅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