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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坚持“法援为民”

去年为农民工追回欠薪近8.1亿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2月04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王楠、粤司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楠、通讯员粤司宣报道:2020年12月10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为17名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全程督办;2020年12月14日,197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汕头市濠江区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顺利讨回金额共约187万元的欠薪……这两个案例是广东坚持“法援为民”,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的缩影。

  记者2月3日从广东省司法厅了解到,2020年,广东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万宗,受援人数约30万人。其中,为农民工追索工资待遇的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近8.1亿元。

  广东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普遍组建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律师库,安排精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等劳动争议专业知识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离不开良好制度的保障,广东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7月1日,新的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正式实施。省司法厅和省财政厅还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提出了补贴标准制定应该遵循的原则,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具体范围以及法律援助补贴的具体构成要素;同时,明确了各构成要素费用测算的具体办法和可供参考的弹性取值范围,为各地级以上市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补贴标准预留了灵活的调整空间,对一些实际操作中分歧较大的问题也进行了统一。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还出台了广东省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等四个服务规范,有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全面施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建立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